陈一舟
本月初,我国北方地区持续出现高温天气,四部门联合发通知表示应对高温工作工人发放津贴。记者就高温津贴发放问题进行了专门调查,发现超过八成确实需要在高温环境下工作的劳动者,并没有机会享受这一待遇。
这是一个颇具讽刺意味的“结果”。何以如此?在笔者看来,根子就出在现行社会分配制度的不公正。
以企业为例,工资和福利分配制度带有强烈的“级别性”:高层管理人员享受最高的工资增长份额、奖金数目、福利待遇,其次是中层管理,再次是一般科室人员,最后才是一线普通职工。因而,往往会出现这样一种“倒挂”的状况:越是基层,收入越少,福利待遇越低。从这个角度看,高温津贴发到了本不该享受的人群手中,也就没有什么好奇怪的。
高温津贴发到了“白领”手中,还暴露出高温劳动法律保护的缺位。除了1960年7月1日出台的《防暑降温措施暂行办法》外,至今没有一部统一的对劳动者在高温情况下工作给予立法保护和人文关怀的法律、法规。司法滞后,直接导致很多单位、部门无视高温劳动者的正当权利,把发放高温津贴异化成了一种“错位的游戏”。
不公正分配制度的理性回归尚需时日,当务之急是,把高温津贴以及其他一些福利项目的发放,用刚性的法律制度规范起来。该发给谁、怎么发、标准如何,要有一个明确的说法。只有这样,才能最大限度地保障基层劳动者享受高温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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