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邢台电(通讯员王红梅、王晖 记者卢玉辉)啤酒是人们在夏天最常用的消暑饮品,可有时候它也能制造致命的危机。
6月27日下午,邢台的王女士在自家经营的小超市里货架理货,突然‘嘭’的一声吓了她一跳。
事后王女士从碎玻璃上发现,这个啤酒瓶的生产时间是1997年,一个啤酒瓶竟然使用了十年,难怪会产生惊天动地的响声。啤酒瓶的使用年限到底应是多长时间呢?对此,记者采访了邢台市质监局标准化科副科长白力欣。据其介绍,关于啤酒瓶的回收使用期限,在国家强制性标准《啤酒瓶》附录B中是这样规定的:“建议啤酒瓶回收使用期限为两年。”
白力欣提醒消费者,选购啤酒时应注意以下问题:一要看啤酒瓶的生产时间,尽量选择使用年限短的产品,尤其是低档产品,如发现使用时间在两年以上特别是超过3—5年的最好不要选购。其次,由于啤酒中含有二氧化碳,高温下会因膨胀而发生爆瓶,据了解王女士遇到的啤酒爆瓶就是这个原因造成的。因此消费者必须注意应将啤酒存放在阴凉的地方,切不可曝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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