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网消息 鼓励条件成熟地区率先“双挂钩”
尽管交强险费率浮动暂不在全国范围内统一实行与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挂钩,不过,中国保监会新闻发言人袁力表示,鼓励各地根据自身条件率先开展“双挂钩”试点。
袁力表示,目前,全国有上海、北京、浙江、大连等7个省市建立了车险联合信息平台,其他省市的车险联合信息平台建设工作正在积极进展之中。“已经建立了车险联合信息平台的地区,可在当地政府的支持下开展交强险费率与道路交通事故和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双挂钩’试点工作。”据新华社电
中国保监会新闻发言人袁力表示,保监会高度重视交强险基础费率是否需要调整的问题,将尽快于8月底前向社会公布交强险2006年7月1日至2007年6月30日业务年度的经营情况。
据了解,交强险基础费率调整与费率挂钩浮动是两件不同的事情。前者属定价机制,后者是对个体投保人的奖惩办法。如果基础费率进行调整,在基础费率调整后续保的机动车按调整后的基础费率实行挂钩浮动即可。
目前保监会已向各保险公司下发通知,要求对交强险经营情况进行核算。各公司必须在8月1日之前上报交强险完整业务年度的专题财务报告。交强险实施第一年,全国执行统一基础费率,如普通家庭用车的费率水平是“1050元保6万元”。据新华社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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