效仿别人偷骨灰 敲诈公墓被批捕
从电视上看到有人利用骨灰实施敲诈的报道后竟去效仿,本想快速致富却触犯了法律。6月25日,用骨灰勒索公墓的何清明、刘团生被江苏省姜堰市检察院以涉嫌敲诈勒索罪批准逮捕。
40岁的湖南人何清明在浙江省经营饭店不善生意亏本。2006年底,何清明看到电视上关于利用骨灰实施敲诈的案件报道后,感觉这是一个赚钱的好办法,并告诉了老乡刘团生。两人一拍即合,遂用假身份证办了银行卡,购买了多张手机卡、撬棍等,先后在浙江、江苏等地盗窃骨灰盒向公墓索要现金近5万元。今年4月底,两人从长沙来到江苏省姜堰市,并在深夜从某公墓盗出3个骨灰盒,埋藏于农田中。回到长沙后,何清明向姜堰市某公墓勒索1.5万元。该公墓立即向警方报案,公安机关通过侦查很快将二人抓获归案。
记者 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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