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经纬网6月29日讯:据台湾媒体报道,台北地方法院持续审理机要费案,陈水扁昨天再度出招,亲签声请书,主张“总统国家机密特权”,要求地院在收函五日内,将检方先前查扣的机要费全部单据及复制物送还他本人。
据报道,由于陈水扁曾公开表示,机要费案,吴淑珍若一审被判有罪,他将立即下台。陈水扁此时大动作要求地院退还单据等证物,被视为“府方”延迟审判的“保命招数”。
陈水扁的声请书还主张,检方侦查取得的供述及证物,与“总统”依职权运用机要费行使“宪政“任务有直接关联,都属第六二七号解释所称“总统之国家机密特权”的范围,他身为“总统”,有决定不予公开、拒绝提交相关证物的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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