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南6月29日讯 省辖海河流域是我省水环境污染最严重的流域,由于国家现行的排放标准偏宽,即便所有企业按国家各相关行业标准达标排放,也无法满足河流水质目标的要求。因此,我省规定,将从2009年7月1日起取消行业排污特权,在流域内执行统一的排放标准。
省环保局张波副局长在今天的新闻发布会上介绍说,海河流域经济实力相对落后,治污资金投入不足,污染治理的欠账较多。海河流域降水量和自然径流量少,环境容量小。流域结构性污染严重,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部分企业环境意识不高,违法排污现象时有发生。
同时,国家现行的排放标准偏宽,在省辖海河流域内即便所有企业按国家标准达标排放,也无法满足河流水质目标的要求。
据统计,我省2006年海河流域28个断面,主要污染物年平均浓度CODcr112.3毫克/升,氨氮平均浓度8.06毫克/升。与2000年比较,虽然流域内污染加剧的趋势得到控制,但仍然是当前全省水环境污染最严重的流域,污染治理的形势仍十分严峻。
为尽快恢复山东省海河流域各主要生态功能,根据流域污染物排放现状,同时考虑到企业技术经济可行性,我省海河流域制定了新的排污标准,并将分为三个时段,分别从2007年7月1日起、2008年7月1日起、2009年7月1日起执行。标准值从第一时段开始逐步加严,到第三时段取消行业排污特权,在流域内执行统一的排放标准。
省环保局要求,各级环保部门要向辖区内不达标单位下达限期治理通知单,凡列入限期治理计划的水污染物排放单位,要按照规定的期限,制定分阶段行动计划,集中人、财、物力,搞好深度处理。要坚持“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企业在未达新标准要求之前,要把资金优先用于废水深度处理,不得用于扩大生产规模。
各级环保部门要对不达标企业落实限期治理计划情况定期检查调度,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治理计划进展情况每半年报省环保局。对不能按期达标的企业,要依法实施限产、停产治理或结构调整,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查处各种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