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网消息
记者昨日从人民银行南京分行获悉,从本月26日起,央行建设的全国支票影像交换系统正式在全国上线运行,国内银行支票也开始告别只能同城使用的历史,可以全国通用了。不过,记者采访了解到,目前南京只有少数几家银行开通了个人支票业务,且还没有客户来申请,大多数银行则还在准备之中,没有开办这项业务。
异地上学支票可当学费
据业内人士介绍,在全国支票影像交换系统建成之前,国内支票只能在同一城市的银行间兑付,而且还都是企业签发的支票,没有个人支票业务。
这次央行建成全国支票影像交换系统,为银行个人支票业务的开办打下了基础。支票实现全国通用后,客户可以到已开通个人支票业务的银行申请开办支票业务,这样他就可以通过签发支票向国内任何地区任何单位和个人付款,同时他也可以接受来自国内任何地区的支票,真正实现“一票在手,走遍神州”。比如,孩子到外地上大学,今后只要签一张支票就可以当学费了,不用再携带大量现金或通过邮局汇款。他告诉记者,在支票全国通用初期,人民银行规定异地使用支票的提示付款期为10天,也就是在收款人拿到支票到其开户银行要求兑付后,银行必须在10日内给其兑付支票。但是,国内支票上的款项通过全国支票影像交换系统,最短可在1小时内将该款项从支票签发人的开户行转到收款人的开户行。
支票金额上限为50万元
对于异地使用支票的金额,人行还做了上限规定,该上限目前暂定为50万元,客户签发支票时不能超过人民银行规定的金额上限。银行人士表示,对于超过金额上限的异地使用支票,收款人开户银行可能拒绝受理。因此如果客户需要支付的款项高于50万元,可与收款人协商采用其他支付方式。
如果客户签发“空头支票”,会有什么后果呢?银行人士告诉记者,“空头支票”是指客户签发的支票金额超过其在银行实有的存款金额,比如,支票签发人在银行只有20万元存款,但却签发了一张金额为25万元的支票,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我国是禁止客户签发空头支票的,而且如果客户不是恶意签发空头支票的,人民银行可以对其实施罚款,金额为支票票面金额的5%且不低于1000元;如果签发空头支票是为了骗取钱财,则还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个人支票短期流行不起来
据浦东发展银行南京分行人士介绍,这次全国支票影像交换系统上线运行后,银行对客户签发支票收取的费用并没有变化,仍为每张支票收1元人民币的手续费,再加上一张支票约0.20元的工本费,使用一张支票的实际成本大约只有1.20元,与邮局汇款目前收取1%的费用相比,使用支票还是很划算的。
记者采访了解到,目前南京只有招行、华夏等几家能开办个人支票业务,但是目前还没有客户来申请办理,其他银行则还没有开展个人支票业务。建行、民生等银行人士表示,还在部署这项工作,估计要过段时间才能开办。不过也有银行人士表示,目前国内个人信用体系还不健全,客户如果在商场购物或进行其他消费时,以自己签发的支票作为付款凭证,估计大多数商家不敢收,因为没法鉴定支票的真伪,因此要想个人支票在国内大行其道,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
陈春林 沈春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