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东山六月二十九日电(谢汉杰)正在此间举行的“漳州首届旅游节、第十六届海峡两岸(福建东山)关帝文化旅游节暨闽台水产品博览会”上,闽南漳州市与台湾旅游界签订了《实行漳台旅游合作共推两岸旅游市场》的五点协议。
五点协议如下:
一、互通旅游资讯。加强网站链接,在各自的旅游网站中增加对方旅游信息,介绍两地旅游发展动态、景区开发情况、景区门票价格、旅行社报价信息,实现两地旅游资讯互通共享。
二、互推旅游产品加强区域旅游协作。两地旅游组织将各自上规模、上等级的景区景点及旅游线路联合编制成宣传资料,通过网络、媒体,在海内外进行广泛推介,凸显漳台优势,促进“海峡旅游”品牌的形成,实现产品联动,共同促进漳台旅游事业的蓬勃发展。
三、互送旅游客源。双方积极组织旅行商促销旅游精品线路,互送客源,以吸引更多游客往来两地旅游,共同做大做强海峡旅游市场。在拓展市场的前三年,台湾省旅行商业同业公会联合会每年组织台胞三万人次以上赴漳旅游;漳州市旅游协会在大陆居民赴台旅游启动后,积极组织大陆居民赴台旅游,每年三万人次以上。
四、互拓发展空间。建立固定的联络机制,负责漳台旅游交流与合作的具体日常性工作;每年不定期在对方举办旅游专题推介会,东道主方积极为对方在本地开展旅游宣传促销活动和媒体报道等方面提供便利条件和招徕机会,不断拓宽合作领域;加强双向互动,组织双方旅游企业代表团、新闻媒体采访团互访、考察,并在活动安排、后勤保障等方面给予帮助。
五、制定互惠政策。双方积极组织、协调两地的旅行社、旅游景区(点)、旅游饭店等相关旅游企业,制定出台互惠互利的组团优惠政策,重点在线路组合、导游服务、门票返利等方面实现双赢,不断创造良好的旅游合作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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