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网消息“《江苏省软件产业促进条例》的出台,营造了软件产业发展的良好环境,将为爱立信在南京的进一步发展提供新的机遇和保障,使我们对未来的发展充满了信心!”
“这对我们从事服务外包的软件企业来说是件好事,为知识产权保护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依据和更好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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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上午,当获悉全国第一部软件产业地方性法规——《江苏省软件产业促进条例》将于7月1日正式在全省实施,熊猫爱立信公司的技术总监索仑、富士通南大软件公司总经理北冈正治等业内人士喜不自禁。
此前,江苏还没有就哪一项产业的发展制定过专门性法规,作为国民经济的先导性产业和战略性产业,软件产业享受了“高待遇”。企业家们为《条例》促进软件产业优先发展的“含金量”叫好!
人才资源密集、开放程度较高、制造业基础雄厚、信息产业具有规模优势……省委、省政府从江苏的资源禀赋出发,确定将软件产业作为先进制造业的灵魂和现代服务业的“领头羊”,作为全省第一优先鼓励发展的产业。江苏的独特省情,与软件产业作为劳动收入、创新收入占产值比例最高的富民产业,和“无污染、低能耗、高就业、少占地”绿色产业的特点正好契合。优先发展软件产业,成为江苏落实科学发展观、调轻调高经济结构的理性选择。
鲜明的产业导向,促进了软件业的快速发展。2006年,全省软件产业实现销售收入512亿元,产业规模居全国第三位,预计今年将超过800亿元。全省软件业从业人员超过17万,530多家企业设立了研发机构。信息产业部、省和南京市还共同签署协议,建设南京“中国软件城”。
世界软件业发展的经验表明,产业发展不仅需要好的经济环境,还需要一个健康、规范的制度环境。而法律则是最权威、最具公信力的制度。2005年9月,省委书记李源潮访问印度班加罗尔时,随访的江苏软件企业家建议江苏参照软件产业发达国家的做法,针对软件产业发展迫切需要,开展软件产业立法。李源潮当即表示肯定。
2006年6月,省长梁保华在爱尔兰出席江苏-爱尔兰软件产业合作交流洽谈会时介绍,制定国内第一个有关软件产业的地方性法规,是江苏营造软件产业良好发展环境的重要方面。在有关方面和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历时17个月、经32稿修改,高质量的《条例(草案)》在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上获得全票通过。
回首《条例》的制定、颁布过程,省信息产业厅厅长谢正义用“强力推动、集体智慧、高度共识、一致行动”作了简练的概括。
《条例》以优化软件产业发展环境、促进软件产业快速崛起为主线,通过率先立法保证软件产业的优先发展,促进软件产业争先崛起,将江苏优先发展的软件产业战略制度化、法定化,使其成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长久之策”。重点针对软件产业发展中急需解决的问题做出规定,要求政府相关部门由管理软件产业向服务软件产业转变,并充分调动各方资源和力量,从政策、资金等方面支持软件产业发展。
记者发现,《条例》中有六个引人注目的“关键词”。
一是优先。《条例》明确规定:本省优先发展软件产业。
二是促进。《条例》明确要求各级各部门采取具体措施促进、支持、鼓励软件产业发展。
三是保障。《条例》用大量条款,对软件人才的预测、培养和引进等环节作出规定,为软件产业发展提供保障。
四是保护。《条例》对软件知识产权保护,尤其是对软件企业商业秘密保护,从前期引导、设计具体防范制度到侵权解决制度等作出了开创性规定,建立了较为系统的机制。
五是服务。《条例》规定政府要从扩大软件市场需求、鼓励发展软件外包、支持软件园建设、提供公共服务平台等方面强化对产业发展的服务。
六是扶持。《条例》确立了各类产业发展资金集约化使用和优先支持软件产业发展的制度,充分彰显了江苏发展软件产业的制度优势。
这些,必将促进软件产业作为江苏现代服务业的“领头羊”,更好更快地奔跑起来。
本报记者 陆 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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