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不严 三峡工程多花近5亿
审计报告指出该工程未发现挪用和严重侵占建设资金问题
本报讯 (记者 虞伟) 审计署14年来首次对三峡水利枢纽工程全面审计发现,因结算管理和合同管理不够严格,三峡工程增加建设成本4.88亿元。
截至2005年底,中国长江三峡工程开发总公司累计筹集建设资金1220.31亿元。审计署昨日发布的审计报告指出,三峡工程的投资控制和建设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较好,未发现挪用和严重侵占建设资金的问题,三峡基金做到了专款专用。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抽查的48个金额1000万元左右的中小合同中,有21个未招标,涉及金额3.13亿元,占应招标金额的51%;在抽查的合同金额为53.01亿元的部分工程中,施工单位违规转分包8.65亿元,收取管理费5345万元;在抽查的6家监理单位的1448名监理人员中,有740人没有监理资质。
审计发现未严格落实工程质量事故责任追究制度。经国务院质量检查专家组检查认定,工程开工以来,共出现过左岸大坝混凝土裂缝、左岸电站水轮机蜗壳导流板撕裂等37项质量事故或缺陷,经及时处理和验收后,均满足设计要求。上述质量事故或缺陷中,除7项是由于结构、自然气候变化等复杂因素引起,属于非责任主体行为外,其余30项中,有25项没有明确责任主体,也未对责任单位或个人进行处理处罚,22项未按规定形成事故处理报告。
审计报告同时指出,因结算管理和合同管理不够严格,增加建设成本4.88亿元。一是抽查11个单项工程186.6亿元结算金额,查出已完工程多结算1.59亿元。包括:因施工单位多计工程量、高套单价等原因,多支付8家施工单位工程款1.17亿元;多付3家施工单位物资采购费用398万元;因没有调减价格指数为负值的机械费和材料费价差,多付5家施工单位3777万元。二是因勘察失误等原因造成损失浪费540万元。三是超出合同约定以奖励或补偿方式多支付施工单位3.24亿元。包括超标准或重复向施工单位发放各种奖励1.96亿元;违反合同约定补偿超挖超填混凝土费用1.28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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