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黔在线讯黔南州自建国以来破获的最大贩卖运输毒品案经黔南州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于今年2月6日作出“2人死刑、3人死缓、4人无期,另2人分别被处有期徒刑15年”的一审判决,目前省高院还在进行二审中。在该案里,有个神秘的人物,那就是主要犯罪嫌疑人、被同伙称为“胖哥”的李格因为当时在逃,所以一直未能露面。
6月29日早上,这个神秘的人物——“胖哥”终于被押上了黔南州中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庭。记者赶到法庭时,“胖哥”李格双手戴着手铐,坐在法庭提供的椅子上,正在回答公诉人的提问。
同伙称李格为“胖哥”是有一定道理的,脸大身子胖的李格较为魁梧,他1968年12月出生,家住重庆市綦江县。1986年12月,李格曾经因为犯流氓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今年3月3日因其涉嫌贩卖毒品罪被黔南警方在广东抓获。
当天的法庭审理中,公诉机关指控:2005年10月至11月4日期间,李格将净重约21000克的60块海洛因交给他人开车运输到广州东莞,而自己则乘飞机赶往东莞。11月8日,李格在东莞将这60块海洛因全部贩卖;2005年11月11日,李格在重庆将净重21328克的60块海洛因交给他人运往东莞,次日11时,运输毒品的3人被黔南州公安机关独山县麻尾毒品检查站查获,60块海洛因被当场收缴;2006年12月,李格自己从重庆携带重约2100克的6块海洛因到东莞贩卖。2007年2月,李格又从广东珠海购进40000粒甲基苯丙胺(麻古),带到东莞贩卖。2007年3月2日,李格在广东东莞自己租住的房屋内被公安机关抓获,其尚未卖出的974克海洛因、3646克甲基苯丙胺被当场收缴。
李格在法庭上交代,他每次请人从重庆运输毒品到东莞的费用是20万,有时还是自己提供的车辆,而他多数时间则是直接乘飞机到目的地。
公诉机关认为:李格的行为应当以贩卖、运输毒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法庭表示将择期对李格进行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