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岸法院近日判决3人分别获刑4—5年并处罚金
本报讯(记者杨野)三人拿着花百余元钱买来的仿真手枪,抢劫典当行。南岸警方通过赃物的线索,最终将三人捉获。昨日,记者从南岸法院获悉,周某、黄某、肖某三人被以抢劫罪当庭宣判。
拿着仿真手枪去抢劫
周某和黄某都没有工作,去年10月21日,两人决定抢劫典当行,抢点现金以及值钱的东西。随后,两人花百余钱,去买了一把仿真手枪。当晚,两人带枪去南坪东路一家典当行。经过南坪宏声广场时,他们遇到了坐牢出来的肖某,两人便邀约肖参加抢劫。周某还称“不用怕,我们有枪”。
晚上10点左右,三人来南坪东路一典当行前。黄某先走进去,并拿出一个手机假装要典当,与值班人员李某讨论价钱。随后,周某和肖某也走进典当行,且将店铺的卷帘门拉下。
李某正要呼喊,然而周持枪胁迫李某坐在椅子上,并用透明胶带将李的手脚捆绑,还将其嘴巴封住。随后,由黄某持刀看着李。几分钟后,周和肖将典当行的财物抢走,三人逃离了现场。
通过赃物线索捉三人
当晚11点半左右,隔壁的朱某听到呼喊后,冲进典当行,发现李被捆在墙角、嘴角不停流血,朱立即将李解开并报警。据李某称,三人当时抢走现金千余元、笔记本电脑一部、数码相机一部、钻石戒指一枚、黄金戒指一枚、手机十余部。
南岸警方立即展开侦查,警方根据赃物的线索,很快锁定了3名嫌疑人。今年1月12日和1月18日,3人分别被缉拿归案。
经审讯,3嫌疑人对抢劫事实供认不讳,并交待他们分赃后,各自拿去销赃。周某共获赃款1030元、黄某1480元、肖某960元。近日,南岸区法院作出判决,判处周某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3000元,判处黄某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3000元,判处肖某有期徒刑4年零8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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