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84701110热线报道前晚10时,市民陈先生在太平南路一家水饺连锁店消费了13.5元,对方给了100元发票。后小陈发现是假发票,当场报警。
记者赶到现场时,30岁的小陈向记者出示了一张面值为100元的假发票,并表示已经报了警,据小陈介绍,他和朋友在这家水饺连锁店吃水饺,共消费了13.5元,结账时,向店家索要发票,营业员表示发票没有,在他的一再坚持下,营业员在抽屉里翻了一会儿,给了他一张面值为100元的发票。
水饺连锁店的杨经理告诉记者:“我们的店里都是真发票,是加盟商提供的,不能证明这张假发票是我们店给的,可能是他调了包,拿了假发票和我们吵闹,他为什么不在店里当场检验发票的真伪呢,而是把发票拿到外面,呆了很长时间才回来。”消费了13.5元,为何要给100元发票呢,对此,杨经理解释:“我们店的发票恰好用完了,就剩这一张。”
白下区特巡警110赶到现场后,对此事进行了记录,移交给白下区地税局,要求双方次日上午到税务局处理。昨天下午,记者从白下区地税局了解到,税务稽查部门正在对事进行调查。小陈个人也表示会坚持追查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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