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晚报网7月1日讯
(记者陈小毛)从市民政局获悉,我市城乡低保金发放从今年第二季度开始改为基本由银行和农村信用社代发,以堵塞在发放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截留、克扣、挪用等漏洞,确保这些低保金安全、快捷和足额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
市民政局局长王宁表示,今年第二季度城乡低保金将在7月上旬由银行和农村信用合作社代发到困难群众手中。至于因老弱病残或其它确实因行走不便去不了银行或农村信用合作社领取的困难群众,可由2名以上的村(居)委会干部或低保专管工作人员上门服务,送交低保金,但发放人和领取人均须签名盖章,并将领款表等相关手续交村(居)委会和镇(街道)负责人审核签名,存档备案。群众如遇疑问,请拨打市民政局服务投诉电话66270511。
近日,由市民政局牵头,省民政厅低保处、市财政局及四个区民政部门共同参与的联合检查组,进村入户进行了一个多月的抽查。本次抽查的1270名低保(救助)对象都足额领到了低保(救助)金,未发现我市城乡低保金和其它各类困难群众救助金被克扣、挪用等现象。
(来源:海口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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