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美国《明报》报道,纽约曼哈顿南区联邦法院当地时间6月28日开庭审理纽约华裔艺术家状告市府和72名警察的民事诉讼案。10名华裔艺术家联名控告纽约市府和警方:违反宪法、非法实施逮捕;种族歧视,对亚裔艺术家滥用警力。
被告辩护律师在庭上坚持其执法无误,且市财政预算有限,无力赔偿。庭上和解失败后,法庭判决8月再审。
由王越、沉伟、姚继成、陈景仁等10位纽约华裔艺术家,于2005年5月13日向联邦法院提出控告。28日首次在曼哈顿南区联邦法院进行和解性审讯,9名原告和律师、以及被告律师出庭。
原告辩护律师卡麦荣在开庭陈辞中指出,原告10名华裔艺术家在曼哈顿42街至49街的时代广场、中央公园和炮台公园等地摆摊作画和售画,受到美国宪法之言论自由和1997年通过的街头售画相关条例的保护。但被告屡次违反宪法和法规,无理向亚裔艺术家实施非法逮捕和关押。原告要求警方停止违反宪法的逮捕艺术家的行为,并每人求偿一百万元。
代表纽约市和72名警察的被告辩护律师特瑞萨辩护说,纽约市和警方不认为自己执法不当或过度,在对原告执法的纪录中显示,他们总共有65项违规,其中包括无合法摊贩执照、行为不检、阻挡交通、靠近他人建筑辖区等,其中仅有4起警方实施逮捕,其余只是实施驱赶和罚款。
承讯法官马斯随判令控辩双方单独商讨和解意向,但大约40分钟后,和谈破裂。
原告辩护律师卡麦荣表示,被告律师特瑞萨以现任彭博市政府财政预算金额有限无力赔偿为由,因此应允的赔偿金额甚微,双方无法达成和解。法官判决,此案8月继续开庭,具体日期待定。
原告之一的全球艺术家联盟主席姚继成庭外表示,华裔艺术家们提出控诉的目的不在于求得赔偿金,而是要求市府和市警总局能认真对待处理警方滥用职权、压迫华裔艺术家的现象。但被告昨日提出的和谈条件不足挂齿,显然根本没有认错诚意。原告会继续要求庭审、上诉直至华盛顿最高法院,希望通过法律的渠道,为全体华裔艺术家争取公正合理的待遇。
据了解,多年前,华裔艺术家曾状告纽约警方,并胜诉获得赔偿。但市警无视法院判决,继续无理罚款、驱赶和逮捕华裔艺术家。后来,多名艺术家联名上诉州最高法院,却遭到驳回。原告艺术家于2005年5月向联邦法院提交控诉,昨日是首次开庭。(中新网6月30日电席芮芸)
(责任编辑:赵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