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重庆七月一日电(郭虹)自重庆成为全国唯一的省级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以来,“特区”效应给当地经济、社会和民生都带来利好消息。今天,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推出新政,为外商在渝投资拓宽了准入门槛。
今天,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就重庆实施城乡统筹改革出台五十条具体措施,并从即日起施行。其中就外商投资企业经营范围、投资主体、名称、出资限制等进一步放宽准入条件。
根据此次出台的《服务重庆统筹城乡发展实施意见》,重庆工商部门将放宽外商投资企业经营范围限制、投资主体限制、企业名称限制、出资限制,为大型外商投资企业的进入降低门槛。
其中,重庆工商部门将积极引导外国(地区)投资者参与当地国有大中型企业改制、改造;境外具备法人资格的社团组织和财团组织将视为经济组织,可在渝投资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境外自然人投资者来渝开办一人公司,不受一个自然人只能开办一个一人有限公司的限制。
重庆工商部门还允许境外投资者以境内外实物、知识产权等可用货币估价并可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根据章程规定,外商投资公司股东应一次性缴付出资的,如逾期出资但已出资部分达到公司注册资本百分之十五的,公司可修改章程并申请变更为股东分期缴付出资。
此外,《意见》就重庆承接国际产业转移提供了多项政策支持:世界五百强企业、跨国公司来渝设立地区总部或研发中心,重庆工商部门将争取总局支持其在名称中使用“中国”字样或不冠以行政区划;放宽外商投资企业名称中不体现行业特征的申请条件,注册资本(金)由最低一亿元人民币降低至五千万元人民币,经济活动所属的国民经济行业大类由最少五个减少至三个。
重庆市工商局局长王元楷说,这些措施旨在吸引更多国内外跨国公司、大型企业来渝设立研发机构、地区总部、制造基地和货物分拨中心,大力支持重庆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对内对外开放,使重庆成为中西部地区对外开放的“窗口”和投资创业的热土。
据了解,截止二00六年底,重庆历年累计批准外资企业已逾四千家,合同外资金额突破八十亿美元,实际使用外资近五十亿美元,已吸引约七十家世界五百强企业在此安家落户。
(责任编辑:张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