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财猫”千万索赔案暂时撤诉
主要是因为原告证据尚未准备充分
今后再起诉时索赔金额可能会降低
本报讯 记者 陈轶珺 因销售招财猫手机挂件,上海华联罗森有限公司招来千万元索赔案(本报曾在今年3月30日作过报道)。
“招财猫”源于日本,在日本长期以来被视为招财招福的吉祥物。原告诉称,株式会社长屋在日本名古屋以“猫舍道乐堂本铺”商标贴牌专卖招财猫形象的各种礼品。上海名里贸易有限公司于2005年与原告株式会社长屋签订商品代理经销合同,取得后者所有商品及其他品牌系列商品在中国的总代理权。
2006年10月,原告在华联罗森公司的超市门店发现被告贴牌销售和“猫舍道乐堂本铺”相同的手机链产品。两原告认为,原告株式会社长屋对其设计的“猫舍道乐堂本铺”的所有产品形象拥有著作权,被告未经两原告许可,擅自使用该设计,制作成促销产品向公众发售,其行为侵犯了两原告的著作权,因此到法院讨一个说法。
而上海华联罗森有限公司接到法院传票后态度也很强硬,他们称“没有侵犯原告的合法权益”,并称原告的行为“已经干扰了上海华联罗森有限公司的正常经营,必须作出书面道歉,并保证此种行为不再发生。”
法院在不久前组织双方开了一次预备庭,双方都向法庭出示了证据。由于原告方涉案的“招财猫”手机挂件共有32个品种,每一个品种都有单独的著作权,如果全部举证在时间上会有一些难度,因此,原告方决定先暂时撤诉,等第一批约14个“招财猫”手机挂件品种证据准备充分后,将再次提起诉讼。不过,原告方告诉记者,后面的诉讼索赔金额可能有所降低,但不会降得太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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