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主等你归还2万元续:市民纷纷谴责捡钱妇女
潇湘晨报记者 郑辉 实习生 丁阳亮 55岁的沙建新在银行取钱过程中,遗落了2万元现金,随后,被一妇女捡走。
在三湘大市场做生意的屈女士说出了自己的故事:“一个多月前,有个顾客买东西时,把包遗落在我店内了,里面大概有3万元钱。当时我完全可以据为己有,但想到失主的焦急,我还是把钱退回去了。”
市民凌女士来电说,那名中年女子的做法太不应该了,“我认为她当时就应该把钱交给银行的职工。她捡到钱就走,不符合社会公德。”部分市民通过热线,对这种行为表示谴责,认为这是一种素质不高的表现。
几乎所有打进热线的市民都持同样观点:捡到的钱是意外之财,君子爱财,但应取之有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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