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7月3日电 (记者吴晶晶顾瑞珍)继今年初首次实行区域限批政策之后,中国国家环保总局再次举起“限批”大棒。针对严峻的水污染形势,环保总局3日起对长江、黄河、淮河、海河四大流域水污染严重、环境违法问题突出的6市2县5个工业园区实行“流域限批”,对流域内32家重污染企业及6家污水处理厂实行“挂牌督办”。
据了解,此次限批地区包括:长江安徽段的巢湖市和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黄河流域的甘肃白银市与兰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蒙古巴彦淖尔市、陕西渭南市、山西河津市(县级)与襄汾县;淮河流域的河南周口市、安徽蚌埠市;海河流域的河北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河南濮阳经济开发区、山东莘县工业园区。从3日起,环保总局将停止这些地区除污染防治和循环经济类外所有建设项目的环评审批。
据环保总局副局长潘岳介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于今年1至4月对全国地表水水质监测结果表明,流经上述限批城市的水质多数为重度污染。如长江安徽段的巢湖全湖平均为V类;黄河支流渭河的渭南市、淮河支流沙颍河的周口市的国控断面今年前4个月的监测结果全部为劣Ⅴ类。环保总局近日对海河和淮河流域干流和支流67个断面水质抽样监测结果显示,全部为劣Ⅴ类。
“今年入夏以来太湖、滇池、巢湖的蓝藻接连暴发,标志着中国进入了水污染密集暴发阶段。”潘岳说,十多年来国家斥巨资治理“三河三湖”流域水污染,但治理的速度远远赶不上破坏的速度,至今这些本已改善的流域又被重新污染。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被限批的13个市、县、工业园区,应在三个月内对本辖区流域内所有排污口进行清理,拆除一、二级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的排污口。辖区内所有未经环评审批擅自开工建设、未经环保验收擅自投入运营的建设项目,必须立即停止建设或生产,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和相关验收。
环保总局还要求全面清理取缔这些地区违反国家环保法律法规、庇护污染企业的“土政策”。多次发生重大水环境污染事故、环境风险隐患突出,对下游饮用水源构成威胁的城市,必须立即制订相应的流域水环境事故防范应急预案,并建立与下游城市的联动防范机制。限批地区对超标排放的企业要立即进行处罚和整治,重点污染源要立即安装在线监控设施,并将整改达标情况及时上报环保总局。
据了解,环保总局将密切跟踪被限批地区和挂牌督办企业的整改,并派督查组赴各流域和城市进行现场督查,定期公布整改进展情况,让全社会监督流域水污染防治。在此次第一批“流域限批”的基础上,环保总局将逐步展开对珠江、辽河、全长江流域以及重点海域持续不断的检查执法行动。
“区域限批”政策是中国针对一些地方和行业不顾当地环境资源限制和国家产业政策要求,以违法手段盲目发展高耗能高污染产业而出台的一种行政惩罚措施。此前被“区域限批”的包括中国四大电力集团、河北省唐山市等行政区域。在环境违法项目完成整改后,环保总局陆续解除了对它们实施的区域和行业限批。
“在当下中国工业化与城市化飞速发展的关键时刻,水污染治理是对政府行政、宏观调控能力与社会和谐的严峻考验。”潘岳表示,环保总局希望能从此次“流域限批”开始,探索一条能将行政手段、市场力量、公众参与结合起来的流域污染防治新思路。
环保总局为此将建立有效的环境问责制,将环境指标真正纳入官员考核机制;建立跨部门跨流域的统一综合治理机制;建立公众参与的环境后督察和后评估机制;建立全新的环境经济政策体系,结合行政与市场的力量来遏制污染恶化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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