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南昌7月3日电(记者吴华国)一种“国家财政掏钱,农民自管自用”的政府扶贫新方式,受到江西农民欢迎。当地干部群众说,这样的试点资金规模和范围虽小,但以此激发农民自主理财、主动脱贫意识这一创意影响深远。
今年这一试点范围在江西被扩大了一倍。
“农民自管自用式扶贫”是指由政府拿资,在贫困村建立一项“村级发展互助资金”,用于解决贫困户生产发展所需的启动资金。根据试点要求,这笔资金完全由当地村民实行“民有、民管、民用”,同时在本村范围内实行“有借有还、周转使用、滚动积累”。
国务院扶贫办、财政部从去年开始选择了江西省乐安、于都两个县的10个贫困村进行这项扶贫新方式的试点工作。每个试点村由中央财政按排15万元专项资金,同时,当地县财政再给每个试点村增加5万元配套资金,以此作为本村扶贫基金,在当地信用社设立资金专户。
这笔资金由村民组成的管理委员会和监督委员会负责使用、监管,管委会对本村贫困户和低收入户建档立卡,农户借用“互助资金”应具备相应的劳动能力,同时要事先缴纳一定的还款保证金,并保证借款只能用于生产性项目。保证金额度以村为单位,通过民主程序确定。普通农户按全额缴纳,低收入户按三分之二标准缴纳、贫困户按三分之一标准缴纳。保证金可随时退还农户,但其借款资格也随即终止。管委会可向借款户适当收取不高于当地同期同质金融贷款利率的管理费,用于管委会的必要开支,余额转入“互助资金”周转使用。
这种由国家出资、农民自主管理使用的扶贫新方式,大大激发了广大农民的参与热情和自主理财的主观能动性。目前江西10个试点村共有1317户自愿缴纳保证金,993户获得了相应的借款,其中贫困户和低收入户482户,占当年获得借款农户数的60%。获得借款的贫困农户通过发展生产,去年户均增收500元以上。如乐安县牛田镇员陂村张春根等12户贫困户,通过借款每户建起了蘑菇棚1000平方米,户均纯收入当年新增8000多元。
鉴于这样的试点效果,国务院扶贫办和财政部今年将江西的试点范围由上年的2县10村,扩大到万安、修水等4县20个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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