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银川7月3日电(记者曹健)为保证群众能喝上干净水,宁夏进一步开展以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为主要内容的保障饮用水安全专项行动,要求各市政府在今年年底前必须完成四项保护水源地工作。
首先,制定并实施饮用水源环境保护规划,划定保护区范围和级别,设立规范化的保护区标志。
其次,坚决取缔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范围内的工业排污口。第三,对饮用水源水质构成环境安全隐患的工业企业进行集中整治、限期整改。第四,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农村饮用水污染问题加大整治力度,切实保障群众饮水安全。
据宁夏环保局介绍,宁夏饮用水源地第一轮执法检查显示,宁夏饮用水安全形势不容乐观。全区36处饮用水源地除银川市南郊、北郊、东郊和吴忠市金积水源地已明确划定范围外,其他32处水源地均未正式划定保护级别和范围,各处水源地不同程度的存在着排污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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