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7月4日电 据香港大公报报道,香港一名女子因怀疑男友有新欢,竟两次用筷子插向男友的左右眼,令原本已切除左眼球的男友,右眼视力受损。法官昨(三日)判刑时指出,法庭处理这类感情纠纷的案件,时常遇到两难局面,考虑案中各项因素后,法官判女被告囚禁半年。
五十八岁被告布笑芳,早前被裁定一项意图伤人罪成,案件昨日在区域法院判刑。被插伤的四十九岁郭伟明曾表示会亲身听取前女友的刑期,但昨天在庭上却不见其踪影。
暂委法官阮伟明判刑时指出,法庭处理这类情侣纠纷的案件时存在困难,若轻判会让公众人士误以为法庭姑息暴力行为。
他表示,就此案而言,两人虽为情侣,实质与夫妇无异,但二人在案发前关系转差,他们也曾以暴力对待对方。被告的行为对前男友的视力构成严重影响,心理报告亦显示被告没有悔意,原判她入狱九个月,但考虑她没有案底,并曾参与义工和行动不便等因素,刑期减至六个月。
案件发生在去年十一月十六至十七日,被告因前男友曾有外遇,两人在天水围天慈村寓所起争执。被告首先在十六日晚上,用筷子插向对方的左眼眼角,令对方大量流血,又以滚水淋向男友。
及至翌日清晨,被告继续就外遇一事起事端,并再以筷子插向前男友右眼,令他的右眼眼球红肿、视力模糊。
被告前男友受伤后未有实时就医或报警,直至该月十九日突然失去视力,他才前往屯门医院求诊。医生发现他眼球爆裂,晶状体移位,幸好经手术后可维持八至九成的视力。左脚患有小儿麻痹和左耳耳聋的受害人郭伟明在庭上曾称,其左眼是遭被告用手抓伤,在○三年因情况恶化而要切除眼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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