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Ⅱ级抗旱应急响应结束 本报讯 记者李江天报道 7月3日,省防办发布关于辽宁省Ⅱ级抗旱应急响应结束的通知。通知指出,省防汛抗旱指挥部通过综合考虑,鉴于当前我省旱情已经得到有效缓解,根据《辽宁省抗旱预案》响应结束的有关规定,自通知发布之日起,辽宁省Ⅱ级抗旱应急响应结束。
省防办同时要求各地要进一步落实好各项抗旱措施。要坚持以人为本,按照“先生活,后生产”的原则,加快实施饮水安全工程,加快应急水源工程建设,努力提高供水能力,解决因旱人畜饮水困难;要坚持“突出重点,效益优先”的原则,在水资源紧张情况下,优先保障口粮田、种子田、设施农业和经济作物的灌溉用水。要强化水资源的统一管理,科学调配水资源,强化节水措施。6月20日以来,我省先后下达省级应急抗旱资金7000万元,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门要协助财政部门,进一步加强对抗旱应急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和管理,保障资金的有效使用。
面对雨季的到来,省防办强调要坚持防汛抗旱两手抓。当前我省正值主汛期,发生暴雨洪水的概率增大。各地在抓好各项抗旱工作的同时,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门适时调整工作重点,进一步落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各项防汛责任制,强化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指挥调度,细化各类防汛预案,抓紧病险工程的抢修和备料,做好河道清障工作,落实抢险物资和抢险队伍,积极组织抢险演练;严密关注雨情、水情和汛情,做好各项防大汛的准备工作,实现防汛工作的总体目标,保证安全度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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