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 万伟 |
警方透过种种迹象推断,凶手比较年轻,做事不计后果,很可能是急等着钱用,所以才在杀人之后,慌忙抢走了当时被害人身上的200多元现金,而后逃离现场。警方决定,将第二轮排查的主要目标锁定为网吧以及一些娱乐场所。
邵剑峰:因为网吧离这个案发现场比较近,而且我们确定案发时间是凌晨,而且这个时候营业的只有网吧和一些娱乐场所,所以我们把这个作为重点排查。
案发后的六天时间里,警方对案发现场周边所有的网吧和娱乐场所进行了挨个排查,但是案情始终没有任何进展。
宁波市公安局鄞州分局刑侦大队民警 黄琳盛:
我们在看网吧在案发之后的录像,发现1点49分,有一个穿黑衣的男子,从南边这个方向进入这个网吧,然后我们通过调查这个监控,跟他的上机位置确定了这个人的身份。
那么监控录像中拍摄到的这个黑衣男子会不会就是凶手呢?警方调查之后得知,这个黑衣男子名叫万伟,湖北省监利县人,今年刚满19岁,2007年3月从湖北农村老家来到宁波打工。当警方来到新世纪网吧时,并没有找到万伟,网吧老板说,万尾最近一直在网吧上网,当天还登记了193号机玩网络游戏,但是几分钟前他出去了。而就在此时,警方发现了正在新世纪网吧门口探头探脑的万伟。
黄琳盛:因为我们通过监控发现,他是1点49分进入网吧,就问他,你1点49分在哪里,他说是跟几个老乡在聊天,聊天聊到12点左右。我们就问他,你这个朋友叫什么名字,住在什么地方,又问他你自己住在哪里,这些他都回答不出来。
尽管警方多方盘问,但是万伟始终坚持自己在事发那天没有进过小吃店,更没有和被害人王丽娟打过照面。于是,警方将现场提取的指纹和脚印同万伟进行了对比分析,证明二者完全吻合。在种种有力的证据面前,万伟的心理防线彻底瓦解,很快交代了他在6月5号凌晨1点30分左右,杀害小吃店老板娘王丽娟,并且抢走现金200多元钱的犯罪事实。
记者:你用什么杀的,怎么杀的?
犯罪嫌疑人 万伟:我自己拿着斧头,砍了她的脑袋。
记者 文梅:这个小吃店就是被害人王丽娟生前经营的小吃店,2005年她和丈夫、儿子一家三口从安徽农村老家来到了宁波打工,在位于宁波市连丰中路563号这个地方经营起了这个小吃部,由于平时的生意比较清淡,为了多挣几个钱,他们一家经常营业到深夜,给附近一些上网的人送夜宵吃。事发的当天,就是6月5号的凌晨1点30分左右,犯罪嫌疑人万伟当时就坐在这张桌子上,点了一份炒面还有一盘菜,在吃完东西之后,他就径直走向了当时正坐在这个桌子旁边的一张躺椅上休息的老板娘王丽娟,抽出别在腰间的一把斧头,径直向她的头上砍去。现在我们通过镜头还可以看到,在这个白色的墙上,还留下了很多当时受害人在被害时溅出的斑斑血迹。
据犯罪嫌疑人万伟交代,今年3月份他从湖北农村老家来到宁波打工,在一家汽修厂干了几天,因为觉得收入太少,很快就辞职了。闲暇无聊时,他发现自己租住的房屋附近有不少的网吧,顿时来了兴致,因为他从16岁那年就开始上网玩网络游戏,已经是个经验丰富的老网民了。万伟告诉记者,在湖北老家时,他玩网络游戏的本事是属一属二的,很少遇到对手。
万伟:被里面的人物所吸引的吧。反正刚玩的时候,一点一点的自己积累经验,到最后自己觉得挺有成就感的。
万伟说,对于他来说,活了19年,生命中最有意思的事情莫过于是玩网络游戏了。在老家时,父母还经常管教和约束他,不让他去网吧玩游戏,那时他只能偷偷摸摸地经常旷课去网吧玩,现在离开了家,自己完全自由了,所有的心思顿时都放进了网吧里,恨不得不吃不喝的泡在网吧里玩个痛快。就这样,万伟把当初来宁波打工挣钱的念头完全抛在了脑后,开始泡网吧、玩游戏,起初还是隔三岔五地去一趟,后来就索性从早到晚,几乎24小时都泡在网吧里,饿了就叫快餐吃,累了就趴在电脑前睡一觉。据万伟交代,从老家来宁波时带的1000多元钱的生活费,几乎都花在了网吧里。
万伟:除了每天上网,自己就吃一些简单的东西,其余的钱都用在上网上了。主要是玩一些游戏,或者买游戏里面的一些装备。
记者:万伟告诉记者,他最喜欢玩的就是武打或者战争类型的网络游戏,为了打倒一个敌人,或者攻克一个城堡,他可以一天不吃一口饭,不喝一口水,直到拿下目标为止。截止到案发之前,万伟已经没有钱再租房子住,而是经常在网吧里耗到天亮。
记者:抢劫之前,杀人之前,你的兜里一共有多少钱,你自己清楚吗?
万伟:当时自己手上钱很少了,好像只有三块钱吧。
尹立军:身上只有三块钱了,他在店里吃了一盘蛋炒饭和一盆菜以后,就要9块钱,他连9块钱也付不起,所以说才导致了他抢劫杀人的念头。
据警方介绍,6月4号白天,万伟就在街上四处寻觅作案工具,并且在一个小摊上偷了一把旧斧头,为晚上行凶抢劫做准备,而就在案发前几个小时,他还在网吧上网。
记者:您跟我们说一下,他平时来常坐哪一个位置?
网吧老板:平时就坐在这两台机位上,要不然坐这个机位,要不然坐那个机位。
记者:他平时来都有什么特点?
网吧老板:看不出来的,没有什么特点。他就是一句话都不说,也不跟人家交流,就自己一个人闷声不响地坐在那里。
记者:据万伟交代,6月5号凌晨1点30分左右,他在小吃店里杀人抢劫之后,并没有逃跑藏匿,而是怀揣着还沾着血迹的两百多元钱,又径直回到了马路对面的网吧里,马上用这两百多元钱买了两张上网卡,继续他那场还没有打完的游戏。
万伟:拿完两百块钱,往里面充了钱。
记者:充值是吧?
万伟:对,充值。
尹立军:这个也让我们感到很惊讶,就是在案子发生以后,还还一直在这里上网,并且当我们把他抓住以后,我们感觉到他有些麻木。
据警方介绍,从案发之后,一直到警方将万伟控制抓捕的六天时间里,他一直在网吧里玩网络游戏,从未离开。
记者:一般来说,按照常理可能很多人会想,杀了人,抢了钱,马上选择跑,但是你没有跑,你又继续回到马路对面的网吧里去上网,你在想什么?
万伟:当时也没想什么,就是为了自己玩得开心一点。
对于万伟为什么会在杀人抢劫之后不逃跑,而是又回到了网吧玩游戏的行为,常年从事犯罪心理学研究的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教授李枚瑾阐述了自己的观点。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教授 李枚瑾:我认为这个孩子之所以这样,他和他痴迷于网络,至少他在网络已经持续了一段时间,产生的这种心里影响。我们知道这个孩子在网络当中,上网已经有两年多的背景了,我认为这两年多,已经在某种程度上改变了他原有成长过程中的一些感受。所以这个案子在我们看来很反常,其实并不反常。在他的心目当中,他只是需要继续在网上留下来的钱,那么这个钱在夜间到哪里去找,可能就是这个小吃店。那么一个小吃店去找,一个女的看店很容易对付,但是这个女的我认识,所以我要得到钱,我一定要把她杀了。杀完以后,因为她杀人抢劫本身就是为了上网,所以他能不回到网吧去吗。
李枚瑾教授告诉记者,万伟之所以会做出这样的举动,是网络游戏成瘾之后导致的极端行为,因为一旦沉迷于网络游戏,常常会将现实与虚拟世界混淆,会破坏甚至毁灭正常的人格,引发违法犯罪,万伟就是极为典型的例子。而据记者了解,万伟从小学到初中阶段的学习成绩还是不错的,自从迷上了网络游戏之后学习成绩就一落千丈,为此他中考也落了榜,从此便无奈再继续读书。无奈之下,在家务农为生的父母才托人给他在宁波找了份活干,没想到最后又是网络游戏的诱惑,使得他铤而走险,谋财害命,最终难逃法网。
万伟:当时如果没有这200块钱,我自己也能生活下去,只是自己当时想歪了一点,所以走上犯罪的道路。
现在19岁的万伟即将面临法律的制裁,而就在万伟经常活动的那条街道上,前后不到800米的范围中,还有大大小小四家网吧。记者发现,在网吧里上网的大多数都是青少年,除了个别人在看影视剧之外,绝大多数的人都在玩网络游戏,甚至有的人已经显得非常的疲惫,却还在坚持着打完每一场游戏。
记者:你觉得像这样一些游戏,给人的吸引点主要在什么地方?
上网者:反正就是打架、杀人的时候痛快吧。
上网者:有的人就是感觉生活不够充实,到这里来寻找一点刺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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