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沈阳7月4日专电(记者陈光明 王炳坤)自称能找人更改中考成绩,但更改前每名考生要交1万元定金,收钱后便逃之夭夭——日前,辽宁鞍山男子郝某被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刑。
今年43岁的郝某原是鞍山市一家经济法律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
去年中考前,郝某四处宣扬,自己可以找人更改中考分数。中考刚刚结束,就有3位考生的家长找到郝某,要求郝某将3个孩子的分数改高些。
郝某表示没问题,但要求每人交2万元钱,先付1万元,事成之后再各交1万元。3名家长交了钱。中考成绩公布后,家长看到3名考生的分数非常低,与估分相比并没有提高,而且也都没有被理想的高中录取。家长知道被骗找郝某理论时才发现,郝某的手机已经换号,而他所在单位也已关门,3人遂向公安机关报案。
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发现,郝某行骗的经历不止一次。2003年至2006年,郝某多次以帮助他人办理工作为由,诈骗人民币13万元,帮助更改中考成绩只是他骗术的一种。据此,法院认为郝某已经构成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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