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7月5日电 监察部驻教育部官员今天透露,河南郸城替考未遂事件和安徽砀山替考未遂事件中的相关工作人员,已经按照责任追究制度进行了责任追究。对高考招生当中发生的徇私舞弊等违规违纪行为,不仅追究有关当事者的责任,还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监察部驻教育部监察局执法监察与纠风室主任来启华今天在做客中国政府网时表示,对于高考和招生中的舞弊问题,教育部的态度坚决,旗帜鲜明。
来启华表示,在这里可以负责任的说,已经按照责任追究制度,对参与这两起未遂事件的个别教育部门工作人员、招生部门工作人员,包括学校的校长、老师,也包括有的纪检监察部门干部,都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了责任追究,有的给予了纪律处分,有的已经移送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河南郸城替考未遂事件和安徽砀山替考未遂事件已经分别在6月中旬和下旬通过媒体向社会进行了公布。
来启华指出,在这方面有一些严格的政策措施,有一个督查工作制度。当哪个地方发生了舞弊类似的事情,教育部相关司局将要立即进行研究,立即责成当地教育部门去核实处理。或者教育部有关司局组成督查组,进行实地督查。对高考招生当中发生的徇私舞弊等违规违纪行为,就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不仅追究有关当事者的责任,还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据中国政府网文字直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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