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陀区用录像“偷拍”45条中小马路,画面脏乱差“惨不忍睹”——
逾六成单位垃圾随意落地
既像鞭炮过后“遍地狼藉”,又似露天菜场收摊后留下的“满身污垢”。昨天,面对30分钟的“偷拍”录像,连从事30多年环卫工作的徐福华经理也不禁惊讶:“哪能介一塌糊涂?”今天上午8时30分,由普陀区环卫作业公司提供的最新数据表明:45条中小马路沿街的2892家单位,垃圾随意落地的1893家,占65.5%。
白天未见垃圾
用3年时间,率先在全区45条中小道路沿街经营单位开展“文明在手中,垃圾不落地”工作,这是上月由普陀区文明办、爱卫办、市容局、城管大队联合发文中的要求。据了解,选定的道路是由9个街道(镇)自我认定而上报的“地理位置相对重要,又需要整改的热闹地段”。前昨两天,记者驱车赴其中的道路“走马观花”,只见沿街次序井然,即使有占路摊贩,也无落地的垃圾,因为几位佩臂章的市容值勤人员正“虎视眈眈”。在枣阳路、宜川路、清峪路等处,沿街的饮食、百货、小饰品店铺时有跨门营业,但垃圾却始终未见踪影。枣阳路上一家饮食店姓俞的伙计向记者耳语:“垃圾都在马甲袋内,集中起来夜晚扔才安全,白天被发现可是要罚款的。”
泔脚“三五成群”
四部门联合发文中,明确第一阶段的首要任务便是通过拍摄、采访“直击陋习现场”,以起到警示、鞭策、促进的作用。受领拍摄任务的普环公司质检部徐冰等人,每天清晨4时开始连续三天对其中的45条道路进行“偷拍”。昨天,当记者通过电脑屏幕,看着这一段段无声的画面,感到“惨不忍睹”——
清晨5时许,位于武宁路杨柳青路地区的一家毛胡子牛羊馆门前的人行道上,堆满了一次性饭盒、羊肉串竹签,足有四五米长。由于人行道上堆放不了,连毗邻的950路车站上街沿也是遍地的饭盒、小龙虾残渣。油腻的酱油汁流淌到马路上,候车客只能跨过一堆堆“泔脚”,站到马路上等车;真光路、枣阳路、清峪路一带晨起的人们惊奇地发现,一夜之间,一堆堆装垃圾的大号马甲袋“三五成群”地“躺”在人行道和马路边沿。有的更是直接把蛋壳、烂菜叶甚至煤球饼抛在人行道上,将这一堆堆的“烂污”扔给了晨扫的清洁工。
箱筒形同虚设
昨天上午6时许,记者在枣阳路金沙江路看见一位30多岁女清扫工正吃力地把沾满油污的塑料袋、饭盒扫入垃圾车上。她气恼又无奈地说,像这种扔“炸药包”式的垃圾,公司每天要捡拾约40吨,每天夜里额外增派30人、两班次作业都无法解决。更令人气恼的是,明明马路边设有固定垃圾箱却弃之不用。
记者在录像中发现,这种情况还不在少数。金沙江路枣阳路口的日夜商店、江宁路1071号桂林米粉店、清峪路上的良友金伴店门口都被拍摄到。令人奇怪的是,这些店门前都有蓝黄两色的垃圾筒,但筒内空空如也,筒外却遍地“泔脚”。
三年整改陋习
统计数据表明,近3000家沿街的饮食、百货、水果、修车店铺和工厂企业中,真正自备垃圾容器和自行投放到指定地点的单位仅占两成。而垃圾落地最严重的是黄陵路、华阴路、怒江路、骊山路和宜川路。“扎好马甲袋,把一天的垃圾放置到上街沿,既方便,又不用任何费用。”枣阳路上一家烧烤店负责人的话,道出了众多喜欢“垃圾落地”店家的心态。
无论是自备垃圾容器,还是把垃圾统一驳接到指定地点,产生垃圾的单位必须按照有关规定交纳一定的费用。许多店家对此阳奉阴违。暴露出店家只想降低成本,不考虑环保,这更是陋习的顽固反映。徐福华表示,自我曝光后更能让各级部门认识到此项活动的“任重道远”。下周,活动联席会议将根据录像中反映的问题,由街道、城管、环卫等部门联合检查,“毕竟顽固陋习一时半载改不了,所以需要用3年时间”。
本报记者 郭剑烽 特约通讯员 范小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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