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首例“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案件昨日判决
黑客狂攻对手网站28天沦为罪犯
28天,一个旁人眼中的IT精英沦为了“黑客”。而这名“黑客”沉沦的原因竟是为了教训一下商业竞争中占优的竞争对手,给对方一点颜色看看。
本报记者 陈轶珺
因为在起诉阶段,王晶被获准取保候审。昨天下午,他拒绝了家人的陪伴,独自一人来法院接受法律的审判。今年27岁的王晶长着张娃娃脸,从小就显示出计算机方面很高的天赋,年纪轻轻就当上了公司研发部的项目经理。王晶的公司主要为客户提供影片下载服务。去年8月公司召开的一次例会,使得曾经的“王经理”沦为了“阶下囚”。
在那次会议上,公司的领导宣布:“作为公司在上海市场上的主要竞争对手,一家数码科技公司最近的销售成绩大大超越了我们。”经过同事们的分析,怀疑对方公司利用了不正当的方法,采用来路不正的片源,以此降低下载成本。会上,领导对公司员工提出了要求,必须想办法提高业绩。
会开完后,王晶琢磨了很久。面对对方“不仁”,公司不能太软弱,一定要想些办法报复。从小精通计算机的王晶脑中闪过一个念头——找“黑客”攻击对方公司的网站,这样他们的网络就无法提供正常服务了,营运自然会受到影响。
这个主意最终被公司领导采纳了,因为是王晶提出的,王晶自然成了具体的“执行人”。他很快就行动起来,先选择了一种最适合的“黑客”软件——“傀儡僵尸”的DDOS攻击软件作为攻击工具,又找到并测试了全国可供该软件控制的、用于攻击的千余台“傀儡机”(即可以被软件控制的电脑)。
2006年8月6日,王晶的“黑客”生活正式开始。第一波攻击,王晶选择针对对方的网站页面。他远程操控了200多台“傀儡机”“指挥”着全国各地被控制的“傀儡机”,连续反复恶意地攻击对手公司提供网站服务的页面服务器。第一波攻击很快取得了成功,对方网站间断性瘫痪,无法正常工作。
但仅仅持续了十多天后,王晶发现对方网站的防御升级了,他的攻击也完全失效。
王晶在研究了对方升级过的系统后,他随即发动了第二波攻击,直接攻击对手公司为客户提供影片的种子服务器,并非法入侵了其存放影片文件的虚拟空间,修改相关内容,使对方公司1000余家客户下载的影片被全部删除。
这样的攻击从去年8月6日一直持续到9月2日,一共28天。就在攻击结束后不久,王晶被带进了公安局,他被刑事拘留了。此时离开王晶新婚大喜之日,仅剩下10多天。
经过公安机关的侦察,王晶造成对方公司网站瘫痪,大量客户流失,直接经济损失达7万余元。
【检察官详解】
何谓“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首先,犯罪嫌疑人应该是主观故意为之。”承办此案的检察官告诉记者,“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主要有3种表现形式:
一是违反国家关于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规定;二是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或对其存储、处理、传播的数据、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增加、干扰的操作,造成其不能正常运行,后果严重。
检察官指出,王晶在第一轮攻击中,尽管并没有完全破坏对手公司的计算机系统,但已经属于干扰,并严重妨碍了其正常运行;而在第二轮攻击中,他更是删除了对手数据库中的一些数据,造成了客户的损失。
除了这两种行为外,故意制作、传播病毒的行为,也属于“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熊猫烧香’病毒制造者的行为,就适用这一条。”
【与罪犯对话】
每天都在“战斗”让我不能自拔
因被判处缓刑,王晶可以在大墙之外接受改造。判决后,他一个人乘公交车回家了。这名旁人眼中的“IT精英”怎会一步步走上“黑客”之路?为了弄清其中的原因,记者特地在法院外等待王晶,在犹豫片刻后,他答应和记者聊聊。
记者:当你开始潜心研究黑客知识时,有没有想到会触犯法律?
王晶:违法犯罪的坏事不能做,我那时仅觉得“黑客”只是违反相关规定,并没想到会犯罪。我觉得这样的攻击,只针对他们(对手),本身算不上是恶性,顶多属于用非正常手段对付不正当行为,因此就算不是好事,至少也不是坏事,算是我帮公司惩罚一下不正当竞争的对手。
记者:28天的经历,你如何看待“黑客”这一角色?
王晶:实在太刺激了。这28天在我看来,就是一场由我指挥黑客软件发起的攻守战,没有一个男人是不爱战争的。从最初的纯粹报复,我渐渐喜欢上了这场“战争”,我攻击,他们防御,我再攻击……每天就沉浸在兴奋、害怕、不安和侥幸交织的复杂情绪中,有些不能自拔。
记者:这一事件给你怎样的教训?
王晶:从小我就是个比较冲动,凭兴趣爱好做事的人。在大学中,我仅仅因为朋友的几句话,就放弃学业,退学和朋友开公司。这次又是凭自己的兴趣,竟然做起了“黑客”。这次教训让我明白三思而后行的道理,虽然这次付出的代价有点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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