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政府奖学金建助学贷款代偿制
本市推系列举措保贫困生不失学
晚报讯 记者从昨天召开的“上海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会议”上获悉,本市将进一步健全以政府为主导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从制度上基本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就学要求,确保所有家庭经济困难在校生都能顺利完成学业。
2006年,目前本市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生总数为55.15万人,其中家庭人均月收入400元以下的学生和月收入320元以下的学生(特困生),分别占在校生总数的15.19%和9.3%。本市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总数为20.41万人,城乡低保家庭和农村海岛学生约占在校生总数的12%。
为保证贫困生就学无忧,本市将对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全日制普通中等职业学校的学生推出帮困举措。这些举措包括:实行上海市政府奖学金制度、上海市政府志愿服务奖励金制度和专业奖励金制度;健全和完善在政府指导下的“学校—企业合作”的勤工助学机制,建立和加强中等职业学校的“工学结合”、“顶岗实习”机制;积极引导和鼓励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开展捐资助学、勤工助学等活动。提倡和鼓励社会团体对遭遇特殊困难的学生进行慈善募捐等。
同时,本市还将实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制度。市财政为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毕业后自愿到艰苦地区基层单位从事第一线工作且服务3年及以上的毕业生代为偿还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还款比例按年度为3:3:4。
为让初、高中毕业生都能知晓利好政策,市教委还编印了《大学生资助手册》和《中职生资助手册》,将发至本市初高中学校。
【本市新设三类奖学奖励金】
■上海市政府奖学金
主要用于奖励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含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上海市政府志愿服务奖励金
用于奖励本市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中志愿服务西部1年以上(含1年)的毕业生和自愿服务本市偏远农村学校5年以上(含5年)的毕业生■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专业奖励金
用于奖励当年报考本市社会经济发展急需、紧缺专业的中等职业学校录取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记者张骞 通讯员焦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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