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南京7月7日电(记者焦然、凌军辉)记者从7日举行的江苏省太湖水污染治理工作会议上获悉,江苏将把太湖治理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具体部门和地区,并纳入干部考核体系,实行生态环境指标“一票否决制”。
据了解,由于涉及多个部门和地区,太湖治理一直存在多头治水、职责不清等问题。
为此,江苏将按照太湖治理统一部署,把治理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具体部门和地区。
今后,太湖区域治污控污将以环保部门为主负责,太湖水域护水控藻将以水利部门为主负责,城乡供水净水将以城建部门为主负责,工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将以经贸、农渔部门为主负责,规划和工程建设将以发改委为主负责。
此外,江苏将严格太湖水污染治理工作督察制度,制定阶段性目标任务,量化考核指标,并定期公布主要污染物减排和治污工程完成情况,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同时,将太湖水污染治理工作完成情况纳入有关市、县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提高生态环境指标在全面小康考核体系中的权重,将其作为考核干部政绩的硬指标,坚决实行“一票否决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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