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办法》已经实施了一周 |
7月1日开始,北京市交管局和中国保险会北京监管局共同制定了《机动车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办法(试行)》,规定凡是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上,机动车之间发生的造成车物损失或者人员轻微伤,且车辆能移动的交通事故,车主双方应该迅速撤离现场,自行填写《机动车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协议书》后,直接到保险公司办理理赔手续。否则造成交通堵塞的,将处以200元罚款。
《机动车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办法》已经实施了一周。来自交管局的统计数字显示,司机们自行处理的轻微交通事故已经由30%上升到40%。
详细内容:
主持人 张羽:常开车的朋友可能会遇到过这样的情况,有的路段突然非常拥堵了,半天也挪不了一步,等慢慢把车开到前面才发现,原来前面两辆车出现了追尾事故,两辆车就四平八稳地停在路中央,等待交警来处理事故,而后面的道路就成了一个大的停车场。这叫做小事故造成了大拥堵。
从今年7月1号,北京市开始实行全国第一个机动车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办法,像刚才这种情况,只要当事人协商好,就不必等交警来处理了,这样可以大大缓解交通拥堵的压力,这样的处理办法到底会怎么实施呢?
小李是北京市交管局宣武支队的一名交警,他每天都在宣布辖区的道路上巡逻执勤,不过从7月1日开始,他的工作内容发生了一些变化。
北京交管局宣武支队交警 李宁: 7月1号之前那些日子里,平常执勤的时候,咱们处警都是每个现场,只要是车刮蹭了,全都到现场,然后当场给他认定责任。7月1号以后吧,出警主要的问题就是,他手中没有那协议书,咱们给他送达一下,最关键的还是填写的指导。
小李说的协议书就是这份《机动车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协议书》。从7月1日开始,机动车驾驶员开车上路,不仅要带上驾驶证、行驶本,还要带上这份协议书。它的作用就是万一发生交通事故,如果双方司机自行协商确认责任,在这份协议书上签了字就可以直接找保险公司理赔,而不用再像以前那样,等交警来现场处理了。这也是新出台的《机动车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办法》中,对“快速”二字最重要的体现。
为了便于事故责任的认定,新办法改变了过去二八开、三七开等复杂的情况,只把责任分为一方负全责和双方同责两种情况。新的办法里面清楚的规定了应该负全责的八种情况,就是最常见的追尾、逆行、倒车、溜车、开关车门、违反交通信号、未按规定让行以及依法应付全部责任的其它情形,其它情况双方负同责。
北京交管局交通指挥中心 邵杰:能够快速地清理交通事故现场,最大限度地减少了由于交通事故造成的交通拥堵。
据统计,2006年,北京市一共发生了近50万起交通事故,其中80%属于轻微刮蹭等小事故,交通事故成了道路拥堵的重要原因。对一起接到报警的交通事故,交警最快可以在两分钟内火速赶到现场,但就是这短短的两分钟,足以让整条环路发生严重拥堵甚至瘫痪。在北京市机动车总量突破300万辆的情况下,交通形势非常严峻。
邵杰:全市目前四环路以内的道路,特别是像早晚高峰,基本上都达到了饱和,有的甚至是超饱和。
那么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对于缓解交通拥堵的作用到底有多大呢?在北京市交管局交通指挥中心,邵杰主任给记者分析了两个典型的案例。这是指挥中心在7月1日新办法实施以后,通过街头的监视器拍到的现场。这是莲花桥北向南发生的一起追尾事故,责任很明确,追尾一方负全责。双方车主迅速协商后,前面的黑色帕萨特就离开了现场,后面的黄色奥拓车受损比较严重,帕萨特车主还跑回来帮助奥拓车挪离现场,整个过程只用了一分多钟。
邵杰:挪开以后,马上,你看,这个道路就通了。
另外一起事故发生在西四环看丹桥的南向北方向,此时正是下班高峰,两辆面包车也是发生了追尾,可两位当事人却不能达成协议,快速处理,而是选择了报警,等警察来处理。两辆车停在路中央,一动不动,时间长达五分钟。
邵杰:五分钟,就目前的这种脆弱的道路交通状况,五分钟呢,拥堵得非常严重了,那么就是说,它再缓解再畅通得有相当一段过程。
在警察的现场处理下,面包车才慢慢挪开,整个处理过程用了八分多钟,造成了西四环看丹桥路段大面积拥堵。两起同样的事故,一起进行了快速处理,一起等交警来现场处理,对交通拥堵的影响截然不同。
邵杰:从我们指挥中心这儿掌握,今年的1至5月份,由于交通事故造成的拥堵要占到15%左右。从7月1号实施快速处理交通事故,从7月1号到今天,我们也专门统计了一下,由于交通事故造成的拥堵呢,占10.5%,就这个比例确实是下来了,应该说还是见到效果了。
对于这种交通事故快速处理措施,我们联合新浪网进行了一项由2546人参加的网上调查显示,有57%的人对这种做法表示肯定,认为新办法在缓解交通拥堵方面能够起到作用。
驾驶员:挺好的。
记者:为什么呢?
驾驶员:这个简单的事故自己处理就处理呗。这个挺好,上头也有保险,怕什么。
驾驶员:应该是不错,我这么想的,他挪开了以后,省得在那儿堵车不是。
但是由于新办法实施的时间还不长,很多驾驶员还不知道从哪里获得协议书,也没有随车携带,所以发生事故了,虽然知道可以快速处理,但还是得等交警来现场送协议书。
交通事故接线员:协议书有吗?那您稍等,我马上派民警过去好吗?
实际上,这份协议书在北京市交管局的网站上就可以下载,还有各个保险公司、交警队、加油站都可以领取。据介绍,在新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办法实施一周多的时间里,遇到的最突出的问题是,很多驾驶员在发生事故以后,因为不能明确分清责任,而不能实施快速处理。
记者在跟随宣武支队的交警小李巡逻的过程中,正好遇见了两起这样的事故。一起事故发生在宣武门的十字路口,在没有明确交通标线的区域,一辆红色POLO车和一辆出租车,在同时左拐弯的过程中发生了刮蹭。根据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办法的规定,这种情形不属于一方负全责的八种情况之一,双方应该负同等责任。而这两位车主却都认为对方应该负全责,不肯把车挪离现场,后面的车只好纷纷绕行。
另一起事故发生在右安门桥下,一辆白色飞度在左拐弯的时候,蹭到了一辆直行的菲亚特,明确违反了拐弯应该让直行的交通法规,属于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办法中,一方负全责的认定,就是说白色车主应该负全责,可是这位车主却并不清楚自己的责任。
发生事故车主:我就问问,这保险公司如果各负50%的责任的话,是不是自己到自己那块定损。
交警小李说,交通知识掌握不牢、无法明确责任,是造成这种事故无法实施快速处理的主要原因。
对于新办法规定的八种应该一方负全责的情况,你能够区分清楚吗?对于这个问题,我们联合新浪网进行了调查显示,只有27%的人回答自己能够分清,有七成多司机表示不能完全分清。
除了这种情况,还有一个牵扯到诚信的问题,也引起了不少司机的担心,那就是如果有当事司机明明知道自己应该负的责任,却故意推卸责任赖帐怎么办呢?
驾驶员:假如说我说他追尾了,他说我溜车了怎么办,这个很难认定,不等警察,我们怎么认定,对不对。
驾驶员:对司机来说,车一挪开以后,他就怕有些事儿双方扯皮,不知道,不承认了。
对于责任判断不清,可能引发争执的情况,交管局建议当事司机,可以先用手机或者数码相机对事故现场进行拍照,留下证据,以及后期发生争执纠纷时,由交警判断处理。
出了事故找交警,是司机们长期以来习惯的思维模式,而新的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办法,要求司机出了事故要先找自己,如果发生了按规定可以进行快速处理的事故,双方司机却没有实施快速处理,没有及时把车挪离现场,引起交通拥堵的,还将对双方司机罚款两百元。据北京市交管局交通指挥中心主任邵杰介绍,从8月1号开始,交警部门将严格执行这一处罚规定。
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对缓解交通拥堵起到了一定作用,而对当事司机走保险理赔又有什么改变呢?记者走访了北京平安保险的一家定损中心,刚好遇到两位通过快速处理办法来办理定损的客户。这两位车主是下午在附近发生的小事故,其中这位是追尾方负全责。他们在事故发生以后,就直接使用了快速处理办法的程序。
驾驶员:我们双方确定,确实好责任,然后我们签字确认直接就到这儿了,前后一共加起来也就是半个多小时就办完了,非常方便。
记者:当时没有找交警?
驾驶员:对,没有找交警。以前出险的情况下必须得叫交警,双方再判定责任,后边影响其他人正常行驶,而且大热天,我们在外边站着也非常受罪。
通过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办法,定损只需要去一家保险公司,其他保险公司都必须认可这家保险公司的责任判断。这样,保险公司保险理赔人员的工作,也因为程序简化而减轻了许多。
保险公司工作人员:这个快速处理没实行之前,可能会有一些双方保险公司会交涉或者联系的事儿,这个出台以后,等于说在我这一方定完了,到对方的公司也能顺畅地进行理赔。
中国保监会北京监管局局长 丁小燕:过去发生交通事故,双方要到各自的保险公司去定损,要提交相关的一些材料,不管你是全责也好,还是对等责任也好,都要跑两家公司。那么现在不需要了,现在我们可以就近找一家公司,然后由这家公司来定损。有很多过去当事人在不同公司之间来回奔波的这些程序,都已经减去了。
在2003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87条中,就对交通事故快速处理进行了倡导。上海、广州等其它城市,也都在尝试这种快速处理办法。目前,北京还是全国第一个,对快速处理办法进行全面详细规定的城市。而这种快速处理办法在西方发达国家已经比较普遍,其中法国在1968年就实行了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办法。清华大学交通研究所所长说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将会成为人们处理交通事故的行为习惯。而交通事故快速处理的普及,也对司机交通知识水平、守法意识以及诚信理念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主持人:北京市实施的机动车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办法,出台的目的就是要缓解交通拥堵的压力,这个办法好是好,但是是给驾驶员出了一个小小的难题,因为这要求驾驶员必须对交通法规比较熟悉,能够清晰、明确地判断交通事故的责任。当然,这个办法的实施,实际是对公众、对交通法规知识以及大众交通意识的一次考验。
好,观众朋友今天的节目就到这里,谢谢您的收看,明天再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