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发起的农民协会
2005年,正在西北政法大学读大二的马永红选择了休学,休学的目的是回到他的家乡陕西商洛市洛南县麻坪镇支农支教。
“在家里呆了几个月,我发现农民家里一旦发生了什么变故,就可能求助无门。”休学后的马永红看到“农民的权益无法受到保护”的时候,这个一心想改变家乡面貌的小伙子产生了一种朦胧的合作意识,“一个村子的农民,如果联合起来买卖商品,可能就不会出现被商贩欺价,买到假货的情况了。”
2005年4月,马永红在浏览网站时,看到中国人民大学教授温铁军“分散的小农经济必须组织起来,才能有出路,才能与市场对接”等发展农村合作社的观点,这让他兴奋不已,马永红把在网上查到的资料告诉村干部,并提出创办合作社的想法。
这一想法得到村干部赞成,2005年5月4日,马永红组织农民成立了“东麻坪农民协会”,对农户的生产资料实行统购统销,“由于集中购买量大,50公斤一袋的化肥要比供销社便宜3块钱,自然受到欢迎。”
“开始想得太简单了,以为协会只要成立了,就能很好地运作下去,但是由于没有明确的发展思路,同时又缺乏组织和领导,协会几个月来基本上是无所事事。”很快,马永红的困境得到了温铁军的关注,他被吸收进了中国人民大学农村与农业发展学院等数家单位联合发起的“农村发展人才培养计划,”到北京参加了一个月的培训和交流。
从北京培训一个月回来后,马永红雄心勃勃地想让农民协会成为一个经济合作性质的组织。9月中旬,马永红决定对原来的农民协会进行改组。这次,他组建了包括半个麻坪镇在内的“东麻坪农民协会”并自任名誉会长,而会长则是由协会的会员们选举出来的。
村里232户人,有125户加入协会,如果算上其他村,农民协会的会员有157户。为了对会员有所约束,马永红要求每个会员必须缴纳会费20元。协会还吸纳村民自愿入股,每股100元,作为购买物资的原始资本,每年可以分一次红,可以退股。
此外,会员遇到各种纠纷也反映到协会,一般性的民事纠纷,协会出面帮忙调解。马永红还请了一位法律顾问,协会无法调解的纠纷,当事人可以从协会的法律顾问那儿得到免费咨询。
2005年10月,马永红去注册,“我们找了相关部门,县农业局同意,可镇主管部门一直不给答复。”
就在东麻坪协会成立两个月后,镇农业技术站宣布更名为农民协会,与他们的协会名称只有一字之差,叫“麻坪农民协会”,会长是原农技站站长,也是该镇的副镇长。
与工商局对簿公堂
“只要协会能够做出几件像样的事情,就能够得到村民的信任和支持,能不能注册并不重要。”然而接下来发生的事情,更没有马永红“想象中的这么乐观”。
2007年2月,一年一度的春种时间快到了。协会为村民统购玉米种子,种子公司以低于市场0.9元的让利价提供给“东麻坪农民协会”。经过马永红和协会会员商议,决定将统购的玉米种子以低于市场价0.5元的价格,给农民让利。除去运输费,差额盈余则作为协会公共积累入账,用于协会其他服务会员的事务。
2007年3月7日,洛南县工商局以“无照经营”为由,扣押了协会的玉米种子。“我们为农民会员统购统销玉米种子属于非营利性质的服务活动,不属于商业经营活动,因为商业经营追求利润的最大化,而协会并不以营利为目的;我们的种子只卖给协会会员,如果不是会员,即便他想买,我们也不会卖。他们凭什么扣押我们的种子?”
即便事情已经过去了3个月,马永红向《公益时报》记者说起这件事时,仍很气愤。“因为我们的种子比麻坪农技站的便宜5毛钱,越来越多的农民也想入会成为我们的会员,农技站少了生意,就向工商局举报,说我们非法卖种。”
“如果我们这一次忍气吞声下去,下一次协会再开展活动就更加没有空间。”于是,当时马永红以协会的名义,把洛南县工商局告上了洛南县人民法院,要求工商局返还扣押的种子。“但还没等法院开庭,工商局就把种子还给协会了。”
即便这样,马永红对协会的运作彻底灰心了,他暂时不主张去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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