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10时,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部门政策法规司副司长颜江瑛答记者问过程中对郑筱萸终审维持死刑原判一事作出以下回应。
[美联社记者]: 我有两个问题要问颜江瑛女士,最近药监局有两位官员被中国的国家法院判处了死刑,对国外一些人来说,这个判死刑是令人感到非常震惊、非常惊讶的。
[颜江瑛]: 前段时间大家都注意到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原局长郑筱萸被判处死刑,还有原注册司司长曹文庄被判处死刑,这是一审的结果。这些少数腐败分子出现的这种严重违法违纪案件,对整个系统来说,确实让我们蒙羞。但是这里面暴露出的一些问题,对我们产生了什么影响?要从这个案件当中怎样汲取深刻教训,怎样让我们在今后的监管工作中堵塞漏洞,使我们的监管工作真正地做到为民监管,真正地保障人们的饮食用药安全。所以,这些都是我们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想的,要深刻反思的,是现在正在做的和以后要做的事情。
[颜江瑛]:从他们案件当中暴露出来的问题,我们分析了一下,下面就把我们分析的几个方面向大家介绍一下。
第一端正监管指导思想树立和实践科学监管理念,解决好“为谁监管、怎样监管”这个根本问题,准确把握工作定位,正确处理政府与企业、监管与服务、公众利益与商业利益的关系,依法履行监管职责。
第二加强制度建设,如即将出台的《药品注册管理办法》,最大程度地实现药品审评审批的公开透明和切实加强对药品审批权力的监督制约,我们将大力推行“阳光审批”,即在药品审评审批中实行审评主审集体负责制、审评人员公示制、审评审批责任追究制,并逐步实现网上受理、网上审批,简称“三制一化”。
第三推行执法责任制,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将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切实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需赔偿,违法要追究。
第四加强对干部管理,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强化重点部门、关键岗位的干部轮岗交流制度;
第五加强廉政建设,制定“八条禁令”和“五项制度”。对在审评审批、认证发证、检验检测、稽查监督等项工作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行为作出了禁止性的规定。制定廉政工作“五项制度”,从任职回避和公务回避、礼金礼品登记管理、述职述廉、廉政谈话、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等五个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与此同时,特别强调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第六,充分发挥和接受舆论监督。
关于第二个问题,我们再向有关部门作进一步的了解,因为还有机会。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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