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深圳2007年7月10日电 (记者胡谋)为规范境外机构和个人在深的买房行为,深圳市日前发布了《关于规范境外机构和境外个人购买商品房的通知》,规定境外机构或个人只能购买一套用于办公或自住的商品房。
《通知》规定,境外机构已在深圳市设立分支部门、代表机构的,只能购买一套办公所需商品房;除港澳台地区居民和华侨限购买一套自用商品房外,其他境外个人需在境内工作、学习超过一年方有此资格。
今年以来,深圳房价上涨迅速。从1月至5月,深圳全市189个在售楼盘销售均价为11905元/平方米。5月,深圳市房屋销售价格同比上涨12.3%,涨幅位居全国大中城市前列。
据国土部门统计,近几年,境外机构和个人在深圳自住或投资买楼的占全市房地产成交总额的7-8%。有专家指出,这个比例总体比较理性,但是对深圳市金融安全和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构成了一定的潜在风险和泡沫,须对外资买房有所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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