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7月10日召开的军队后勤保障社会化试点工作会议获悉,经国务院中央军委军队后勤保障社会化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军队后勤保障社会化试点将在江苏、湖北、陕西三省同步展开。
总后有关负责人称,此次试点的目的和任务,是以胡主席和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一系列重要指示为指导,本着有利于履行军事职能,有利于减员增效,有利于提高保障质量,有利于部队稳定的原则,针对前一阶段调研发现的问题,逐条逐项研究解决。
通过试点,进一步摸清底数,理清思路,拿出对策,为深化、拓展、配套改革提供经验。同时要选择“十化一改”部分项目进行调研论证或试点,提供有价值的意见和报告。试点内容主要包括饮食保障社会化、营房保障社会化、公务用车和油料保障社会化、医疗保障社会化、职工分流安置和职工管理制度改革、其他保障社会化等。
据悉,试点中将重点研究解决过去用于饮食保障的给养器材费、水电费等标准经费如何转化和地处不同地区单位改革后的伙食补助标准,解决军队后勤保障社会化需要配套改造的项目;免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解决军队人员自购住房的物业管理费、取暖费等费用支出,解决军队小远散单位油料保障社会化增加的差价支出,解决军队调整精简撤销单位、社会化改革、福利性企业等富余职工分流安置等一系列问题。试点将于12月底结束,范围是三省所有驻军单位和武警部队。
国务院中央军委军队后勤保障社会化工作领导小组要求,承担试点任务的三省各级政府和驻军单位要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加强领导,明确任务分工,把握重点难点,密切协同配合,如期完成试点任务。(隋阳、范炬炜) (来源:解放军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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