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朱明国接受本报专访,畅谈新一届省纪委的工作思路
七大措施确保实现五年反腐目标
省第十次党代会选举产生了新一届省纪律检查委员会。面对反腐倡廉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的严峻挑战,面对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艰巨任务,新一届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如何带领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围绕省第十次党代会确定的目标任务,为我省“发展与和谐”提供政治保证。
“三个更加注重”
发挥制度在防腐中的治本作用
记者:胡锦涛总书记最近在中央党校发表重要讲话,对反腐倡廉建设提出明确要求。我省将如何按照胡锦涛总书记的要求,抓好反腐倡廉工作?
朱明国:胡锦涛总书记6月25日在中央党校发表重要讲话,明确要求各级党委要充分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这为我们当前和今后抓好反腐倡廉建设指明了方向。中央政治局委员、省委书记张德江同志不久前到省纪委调研时,要求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认真学习、深刻领会胡锦涛总书记讲话精神,自觉用讲话精神指导纪检监察工作,做到“六个切实”:切实抓好制度建设,切实加强监督,切实加大惩治力度,切实加强教育,切实抓好纪检监察队伍自身建设,切实加强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
落实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一是要发挥制度在防治腐败中的治本作用,建立健全反腐倡廉的制度体系,努力做到权力运行到哪里制度建设就跟进到哪里,经济社会发展到什么程度制度建设就提高到什么程度,不给违法乱纪者留下灰色地带和腐败空间;增强执行制度的刚性,有令则行,有禁则止,违令必纠,使执行制度的人不吃亏,不执行制度的人受惩罚,努力形成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二是要发挥监督在防治腐败中的关键作用,整合监督力量,强化事前监督,强化过程监督,努力做到有权力行使的地方就有监督。三是要发挥教育在防治腐败中的基础作用,对党员干部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党性宗旨教育、党纪法纪教育和廉洁从政教育,对广大群众进行廉洁文化的教育,打牢廉洁从政的思想基础,营造廉洁从政的社会文化氛围。与此同时,还要切实加大惩治力度,坚持依法依纪办案,始终对腐败保持高压态势,坚定不移地抓大案要案的查处。
违纪违法特点
腐败现象更加隐蔽和复杂
记者:朱书记到广东工作已有一段时间了,请您谈谈当前我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总体形势。
朱明国:我认为,当前我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总的形势是好的。省第九次党代会以来,经过全省的共同努力,反腐倡廉工作实现了由从严治标、加大治本力度到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重要转变,反腐倡廉教育取得新的成效,预防腐败的体制机制制度进一步完善,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进一步强化,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势头得到有效遏制,具有广东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基本框架初步建立,人民群众对反腐败工作的满意度持续走高,信心不断增强。
但是,我们也必须清醒看到,随着改革开放不断深入,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面临更多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
记者:当前,违纪违法案件有什么特点?
朱明国:从近几年查处的违纪违法案件看,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出现了一些新特点,主要有:一是经济类案件依然突出。2002年以来我省查处的违纪违法案件22144件,其中,经济类案件占立案总数的47.3%,尤其是金融、证券等资金高密集领域案值巨大。二是腐败现象向新的领域渗透。三是违纪主体年轻化,“一把手”违纪违法仍然突出。四是道德滑坡严重,涉赌、涉色案件易发多发。五是失职渎职案件上升,引发群体性、灾难性事件增多。六是基层干部违纪违法问题严重。七是国企干部违纪违法屡禁不止,国有资产流失依然严重。八是顶风违纪、“前腐后继”问题突出。中央和省三令五申狠刹“五股歪风”,但近五年仍有28名厅级干部、198名县处级干部因收受“红包”礼金被查处。九是违纪违法隐蔽性加强。权钱交易中谋取“期权利益”、由“特定关系人”收受好处、用合法的买卖行为掩盖非法获取利益等,成为违纪违法行为的新特点。十是涉港涉澳涉境外的违纪违法行为增多。
广东特色反腐
抓住“预防、并重、改革”关键词
记者:今后五年,我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思路是什么?
朱明国:省第十次党代会不仅绘就了经济社会发展的宏伟蓝图,而且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指明了方向。今后五年,我们要实现目标是:具有广东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进一步完善,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势头进一步得到有效遏制,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进一步好转,人民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的满意度进一步提高,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再上新台阶。
记者:要实现这个目标,我们有没有一些具体的措施?
朱明国:有。围绕以上目标,我们要着力抓好七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强化对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促进和谐广东建设。二是坚持改革创新,推进具有广东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三是加强党风政风建设,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四是坚持从严治党方针,严格依纪依法查办违纪违法案件。五是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增强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自觉性。六是健全机制,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有效监督。七是加强党对反腐倡廉工作的领导,推进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这七大措施缺一不可。
记者:省第十次党代会提出,要进一步完善具有广东特色的惩防腐败体系,请问我省今后将如何深入推进这一体系建设?
朱明国:构建具有广东特色的惩防体系,我们始终抓住“预防、并重、改革”等关键词,确保构建惩防体系方向正确、工作有效。预防——就是突出注重预防的方针。不注重预防,反腐倡廉工作就会陷入被动、穷于应付,结果必然是腐败问题纠而复生,防不胜防、查不胜查。并重——就是坚持教育、制度、监督三者并重,发挥惩防体系的整体效能。要建立起思想道德教育的长效机制,使干部自觉拒腐防变,带头廉洁自律;建立起反腐倡廉的制度体系,发挥法规制度的规范和保障作用;建立起权力运行的监控机制,及时发现和纠正滥用权力的现象。改革——就是把改革贯穿于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纲要》、构建惩防体系的始终。通过改革,更大限度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提高依法执政水平;规范公共权力运作;建立更加科学、健全的干部选拔任用、考核评价机制。
新的监督体制
“一年一巡视一评议一谈话”
记者:省十次党代会提出要在全省探索实行“一年一巡视、一年一评议、一年一谈话”制度,请问这是基于什么考虑提出来的?
朱明国:失去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从近年查处的一些大案要案看,几乎无一例外地存在监督缺位或流于形式的问题。从现行监督体制看,也存在一些弊端。一是监管体系不完善,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监管体系和工作机制尚未完全建立起来。二是机构重叠、职能交叉、政出多门的现象仍然比较突出,权力运行缺乏应有的具体规范和程序,决策、执行、监督三者相互协调、相互制约的体制正在进一步探索之中。监督机构为数不少,但比较松散,对权力的监督作用还没有完全发挥出来。三是各监督主体监督职能有待进一步加强和完善。
基于这种考虑,省委接纳了省纪委的建议,坚持每年对各地级以上市、省直有关部门开展一次巡视,加强对党政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及其成员廉政勤政情况的监督;每年结合党委和纪委全委会、述职述廉、年终总结、干部考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等工作,组织党员干部对各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进行一次民主评议;每年上级党政领导同下级党政领导、各级党政主要领导同班子其他成员、各级领导班子成员同分管部门领导至少谈话谈心一次。
处理惩防关系
不查办腐败案件就是严重失职
记者:查办案件是惩治腐败和端正党风政风的有效手段,请问该如何处理惩治与预防的关系,严格依纪依法查办案件?
朱明国:坚决惩治腐败是我们党执政能力的重要体现,有效预防腐败是我们党执政能力的重要标志。查办案件是党章赋予纪检监察机关的一项基本职责。在当前腐败问题易发多发的情况下,纪检监察机关不查办案件就是严重失职。
当前,要严肃查办妨碍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中央、省委重大决策部署的案件,确保政令畅通,维护中央权威。坚决查办领导干部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的案件,严肃查办利用人事权、司法权、审批权、行政执法权谋取私利的案件,严肃查办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的案件,特别是违规发放、核销贷款的案件,在政府投资项目中搞虚假招标投标的案件,非法批地、低价出让土地或擅自变更规划获取利益的案件,违规审批探矿权和采矿权、参与矿产开发的案件,在企业重组改制中隐匿、私分、转移、贱卖国有资产的案件。严肃查办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在征地拆迁、社保基金管理、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民生领域中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案件。认真查办发生在重点领域的商业贿赂案件,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
同时,要认真研究违纪违法案件的新情况新特点,不断提高办案工作的质量和水平。注重运用法律、纪律、经济处罚、组织处理、限制从业人员资格等方式和手段,依纪依法办案,文明办案。注意从查办具体案件向治理和预防相关领域、相关方面的腐败问题延伸,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增强办案的综合效果。
省纪委新班子六条承诺
一要靠理想信念的力量夯实从政的基础;
二要靠知识的力量提高工作的能力;
三要靠宗旨的力量保证执政为民;
四要靠民主的力量团结共事;
五要靠正气的力量取信于民;
六要靠务实的力量攻坚克难。
本报记者 戎明昌 通讯员 粤纪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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