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0日,记者就婴幼儿虐待问题,电话采访了中国人民大学社会与人口学院社会学系郭星华教授。他在电话里谈到:
看到这样的事件发生,大家都会心痛。虐待儿童,国外也有,但中国相对严重。排除施虐者的精神疾病外,父母虐待孩子,这跟我们社会长期存在的一些不健康心理和民族素质有关。
1从全社会的心理上看:父要子亡 子不得不亡 在封建社会,长期以来有这么这一个至高的生存准则,那就是我们经常听说的“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父要子亡,子不得不亡”。
在这个被普遍信奉的准则里,“君”、“父”他们对臣子对子女来说都是至高无上的,不存在像我们现在所说的什么“同事情谊”、“父子情谊”。父亲不满意,就可以打孩子,也不需要孩子犯错误,什么理由也不需要,只要我是你的父亲就可以,甚至是名义上的父亲也可以。
在这种观念的影响下,父亲、甚至是母亲就自以为自己是“天”了,可以对自己的孩子随意打骂、可以决定孩子的生杀予夺。
这种封建社会的几千年的人生观,一直影响到当今社会,而且不是几年、十几年就可以改变过来的。改变需要一个过程,需要全民的观念转变,等到大家都觉得,打骂孩子是一件违法的事情时,这个观念就差不多改变过来了。
2:从全民族素质来看:孩子与父母人格平等 父母只是监护人 应该承认,我们现在的全民素质还不是很高,能接受“孩子和父母平等”这一观念的人并不多。但孩子确实生下来就和父母是完全平等的,父母只是孩子法律上的监护人。
我们经常可以看到邻居家经常打骂小孩,就包括我们小时候也是这样,看到这样的打骂,我们第一反应不会想到是父母在虐待孩子,只会认为是父母教育方法的问题,很少有人会主动上去劝说,更不要说通过报警来保护这个孩子。缺乏邻里的监督,家庭虐待就少了一个最容易发现问题的渠道。
孩子不是父母的私有财产,也不由父母任意处置。像当今很多父母会打着关心的旗号偷看孩子的短信、邮箱一样,他们这样做的时候,就没有考虑到孩子与成人一样人格平等。严重一点来说,父母侵犯孩子的隐私也是违法的。
这种尊重孩子的生存权、尊重孩子的人格,尊重孩子的隐私也需要社会各界积极引导。
3:从权利和义务的角度来说:打骂孩子不是父母的权利 抚养孩子是父母的义务 很多父母至所以会经常打骂孩子,是因为他们认为孩子是自己生、自己养的,孩子所有的一切全都是自己的赋予,所以自己对孩子有很多很多的权利。
但事实是恰恰相反,父母养育子女是一种义务,一种责任。人类有义务繁衍传承、否则人类就要毁灭。孩子生下来后,父母就有义务抚养、教育,否则他们自己又怎么来的呢?(杨艳) (来源:人民网-社会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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