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太原7月11日电(记者刘翔霄)山西省政府日前出台有关意见,分别对下岗职工、70周岁以上老年人和农民工三类群体可享受到的医疗服务优惠政策作出规定。
《关于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若干意见》规定,下岗职工就医和住院时,按照《山西省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规定免收门诊诊疗费,减免10%的大型设备检查费和10%的手术及麻醉费,并免收产前检查费。
70周岁以上老人就诊时,免收普通门诊挂号费。
为保障农民工群体享受到优质、便捷和价格适宜的医疗服务,意见还规定,山西省城市医疗机构要按照有关惠民政策规定,完善医疗费用结算办法,简化手续,优化流程,方便进城的农民工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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