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7月12日讯记者柴黎自7月5日全国排查整治农村治安混乱地区、深入推进农村平安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召开以来,各地深入贯彻会议精神,部署排查整治农村治安混乱地区,积极推进农村平安建设工作。
河北省抓住农民反映强烈的农村治安问题,突出抓好农村治安混乱地区、涉农刑事犯罪、侵害农民工合法权益问题、基层组织薄弱涣散问题和农村矛盾纠纷突出地区的排查整治工作,加大对重点部位、场所及农村外出务工人员集中、留守妇女儿童多的村落的排查整治力度。
重点排查严重暴力犯罪以及非法用工、侵害农民工合法权益和安全生产等方面的问题。
辽宁省建立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排查和情况通报制度,重点打击各类危害农村经济发展、损害农民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活动,依法严厉打击非法集资、侵占集体财产等经济犯罪。同时,高度重视留守家庭引发的治安管理问题和防范问题,着力化解农村各类矛盾纠纷,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保护农民合法权益。
河南省深入开展农村“严打”整治斗争,切实抓好农村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大力加强农村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建立农村治安混乱地区排查整治工作责任制,将排查整治工作作为年度平安建设考核的重要内容。
浙江省依托乡镇综治工作中心,运用多种调解手段,努力把各类农村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危害农村经济发展、损害农民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活动;认真做好农村流动人口的服务管理工作;积极实施农村警务战略,扎实推进农村治安防控体系建设。
广东省把农村平安建设纳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强化排查调处,及时化解矛盾纠纷;进一步强化严打整治,维护农村治安稳定;进一步强化管理服务,完善治安防控网络;进一步强化基层基础,筑牢农村平安根基;进一步强化齐抓共管,健全长效工作机制。
山东省迅速组织集中排查,重点打击扰乱农村秩序、影响群众安全感的多发性、系列性犯罪,坚决取缔邪教和利用宗教进行的非法活动,坚决扫除“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坚持滚动治理,搞好经常性排查,及时整治出现反复的村庄和新出现的治安混乱地区。
四川省以整治农村突出治安问题为突破口,重点加强农村社会管理、夯实综合治理基层基础、建立长效机制,提升农村群众安全感,防止因刑事案件、治安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着力构建化解矛盾纠纷的调解工作大格局,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活动,畅通群众诉求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