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南京7月12日专电(记者蔡玉高)江苏省政府相关部门近日下发通知,提高企业职工防暑降温费,每人每月最少130元,全年按4个月计算。
据了解,以往江苏企业在岗职工夏季防暑降温费发放标准为:从事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20元,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00元。
全年按4个月计发,列入企业成本费用,并准予税前扣除。
此次调整后,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的标准提高到每月160元,非高温作业的标准提高至每月130元。
通知同时规定,职工在高温等特殊环境中工作领取的高温补贴不列入最低工资中。
(责任编辑:黄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