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网7月12日消息 海口一名27岁年轻女子因拖欠债务不能偿还,便以租车自驾为名,与自驾车租赁公司及个人签订租赁合同骗取轿车,然后将轿车非法质押或出卖获取现金,一个月内竟诈骗7辆汽车,涉案金额74.92万元,被海口中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5年。
法院一审查明,2006年9月28日,李某文骗租海口一汽车租赁有限公司一辆现代雅绅特轿车(经估价9.785万元),后伪造证件并冒充车主蔡某,质押给海口中商典当行,得现金4万元。同年10月15日,李某文与白沙23岁女青年符某秋共谋,由李某文伪造证件假冒蔡某之名,骗租海口一自驾车有限公司一辆丰田威驰轿车(经估价11.52万元),然后伪造证件,由一男子(另案处理)冒充车主蔡某,由符某秋冒充蔡某女友,于同年10月19日将车质押给吴某,得现金4.5万元。
据了解,从2006年9月28日至10月28日间,李某文诈骗汽车7辆,价值人民币74.92万元,符某秋参与诈骗汽车1辆,价值11.52万元。
海口中院一审判处李某文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符某秋有期徒刑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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