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韶关7月13日电 (冯昶李凌李军)记者今日从广东韶关市高速公路交警部门获悉,去年“八.二六”广东京珠北特大交通事故中的肇事司机谭某,日前以交通肇事罪被韶关市武江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七年。
法院认定:二00六年八月二十六日凌晨一时许,被告人谭某无证驾驶灯光不全且严重超载的货车,在京珠高速公路北行线广东韶关乳源路段违法倒车,导致另一辆河南客车与货车发生激烈碰撞,事故共造成十七人死亡,三十三人不同程度受伤。
事故发生后,谭某和车主贺某(另案处理)弃车逃离现场。交警部门经过调查取证,认定谭某和车主贺某共同承担事故的重要责任。
法院认为被告人谭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引发特大交通事故,造成多人死伤,而且肇事后逃逸,情节恶劣,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法院认定被告人谭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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