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养了狗,我把平素最爱吃的狗肉忌了,并不是有意在别人前面表示自己慈善。朋友几次相邀去吃狗肉,均被我谢绝了,因为与狗接触多了,狗的灵性与忠诚,实在让我下不去嘴,尽管不是吃自己家的狗。
虽然还没到寂天寞地的年龄,但儿子知道我业余爱好少,怕退休后寂寞难捱,又知我爱狗,便专程开车去了趟唐山,买回一只麂娃子。
麂是鹿科的一种,比鹿小得多,娃子是幼仔之意,顾名思义,麂娃子就是像鹿仔一样的小狗。小狗长成了,体重就两斤有余,长不盈尺。土黄色的脊背,雪白的肚皮透着粉红,毛梢闪着亮光,圆圆的脑袋上支楞着两只似猫一样的耳朵,白下颌,黑鼻子往上翘着,两边撅着四五根黑猫警长般的胡子,两只水汪透亮的眼睛,在我这个主人面前总闪着妖娆的目光。
小狗很机灵,能看懂主人的脸色。主人高兴,它随其旁欢腾雀跃;主人颓唐,它会如染微恙,卧在沙发上,眼神呆滞望着主人,有时把头埋在肚皮底下。小狗争宠,但不嫉妒。吃完饭后,我常靠在红木靠椅上,小狗和小孙女左一只右一位,小孙女看着电视画面上的五颜六色,常喋喋不休地问长问短,这时小狗就会从我的腋下钻出来,用嘴拱我的手,并发出狺狺的叫声,好像在说:怎么你光理她不理我。说不准是小狗真如人一般懂感情,还是动物自身特有一种很会向主人献媚的品行。听妻说,每当我的车一开到楼下,小狗就会从窗台上或沙发上,甚至从楼上蹿下来迎接我。我开门进屋不等换上拖鞋,小狗会先叼几下裤角,表示对主人的欢迎,然后就像小孩蹦在蹦蹦床上一样,在你面前晃着尾巴,反复有节奏地蹦跳着,直到你摸摸它的头为止。
养了这么长时间的狗狗,也琢磨出几分道理。小狗不会像有些人那样忘恩负义,就如人们常说的:“狗记吃不记打”,无论你怎么打它,它都不会忘记主人曾喂过的一勺残羹剩饭。有的人,你对他一百个好,有一个不好,百好皆无,反生恨怨,以怨报德,狗却不这样。
狗对主人无限忠诚,不会出卖主人,但狗有一个让人们唾弃的缺点,就是“狗眼看人低”。同样是来家做客的朋友,同样是在公园遛弯的友人,小狗对有些人就咬,对有些人非但不咬,反示亲近。中国有句古话叫:“人敬上,狗咬破”。现在我有些糊涂,狗当今咬的不是破,而人却千百年不变依然敬着上,是否狗有如x光一样的特异功能,能穿透人的伪装,识别出人的忠奸?如真是这样,应当给千百年来“狗眼看人低”的错误偏见予以平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