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普法论坛
江西是全国开展新农村建设试点最早的省份之一。十六届五中全会前,我省就依托原有文明村镇建设的良好基础,在赣州市启动新农村建设试点,探索和总结了“五新一好”即发展新产业、培育新农民、建设新村镇、树立新风尚、形成新机制、创建好班子的新农村建设总体目标,创造性地融会了中央新农村建设“二十字方针”。
近年来,全省司法行政部门以“五新一好”为切入点,着力创新创优农村普法工作,有效发挥农村普法的教育引导功能,全力助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得到各级党委政府的肯定和广大基层群众的赞许。
创新农村普法理念,把握时代性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党和国家新时期农村工作的重心。农村普法工作只有紧扣新农村建设的目标要求,始终坚持把助推、护航新农村建设作为重要支撑点和落脚点,与时俱进,不断创新工作理念,才能有为有位。一是强化服务大局理念,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我们坚持把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贯穿于农村普法教育全过程,通过大力宣传中央和省委关于新农村建设的总体部署和一系列惠农政策,大力宣传宪法和与农村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引导农民牢固树立发展为大、发展为重、发展为先的理念,激发农民的参与热情和创造活力,自觉为推进全省农村“科学发展、和谐创业”贡献智慧和力量。二是强化和谐发展理念,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随着新农村建设的逐步深入,必然涉及部分农民利益格局的调整,不和谐、不稳定因素可能随之增加。这就更需要通过加大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信访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加大城镇拆迁、农村土地承包和流转等政策法律的宣传力度,加大打击制假贩假、坑农害农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依法引导和规范农村干部群众和农村企业的法律行为,依法调节各种经济社会关系,依法畅通矛盾纠纷诉求渠道,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三是强化以人为本的理念,保障广大农民合法权益。我们在开展农村普法教育中,把相信农民、依靠农民、发动农民,释民惑、解民忧、济民困、维民权、助民富作为工作的着眼点和着力点,变“教育者”为“引路人”,通过深入开展“一学三讲”和“法律六进”等活动,把政策法律交给农民群众,引导农民自觉用法律规范行为,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创新农村普法方式,增强针对性 。为增强农村普法的吸引力、感染力和说服力,我们十分注重贴近农民、贴近实际、贴近生活,努力创新创优工作方式方法,不断增强农村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一是找准农村最佳时机普法。针对农民居住分散、工作不固定等特点,抓住农闲季节和节假日,结合重大涉农政策法律出台,集中时间、集中人员,深入农村开展各类主题法制宣传活动。同时,针对农村转移劳动力、刑释解教人员等特殊群体,则通过定时、定点、定人培训和发放法律服务联系卡等形式,确保应学尽学、应训尽训,不留死角。二是利用各种纪念活动普法。以12.4法制宣传日为主线,利用消费者权益日、国际环境日、中国土地日和税法宣传月、综治宣传月等纪念活动,会同相关部门,面向广大农村,集中开展以宪法为核心、以专业法为重点的法律知识宣传普及。三是精心设计主题活动普法。多年来,我们坚持在全省农村实施以“讲千堂法律课、送万册法律书,赶千场法律集、设万个法律咨询点,放千场法制片、播万篇学法稿,演千场法制戏、立万块法制宣传栏,树千个学法示范户、训万名法制宣传员”为内容的农村普法“五个千万”工程,并先后组织开展了“百所千人进社区下农村”、“千名律师下基层”、“法律六进”和法律服务“八个一”等活动,参与开展了“建设新农村江西百村万户助农在行动”等大型公益活动,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为全省新农村建设注入了新的生机和活力。
创新农村普法内涵,注重实效性 。随着我国民主法制不断健全,全民普法教育不断深化,特别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不断推进,农村普法的内涵将更加丰富、更加深刻。为此,我们注重“三个有机结合”。一是与解决农民实际问题有机结合。我们注重把开展农村普法教育与解决农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结合起来,从农村村落整治“六改四普及”入手,引导广大农村初步建立起以农村“五老”和无职党员为主体,社区志愿者协会为依托,社会互助救助站、卫生环境监督站、民间纠纷调解站等为骨架的农村服务体系,将农村传统自然村逐步改造为新型农村社区,农村民主化、法治化程度不断提升。二是与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有机结合。围绕新农村建设,我们坚持并深化“依法建制、以制治村、村民自治、民主管理”的农村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模式,在全省稳步推开了“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极大地丰富和拓展了农村普法依法治理的内涵。目前,全省有21个村被命名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六成以上的村开展了“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有效促进了农村基层民主政治的发展,夯实了新农村建设的法治基础。三是与倡导农村文明新风有机结合。坚持法治与德治相结合,坚持依法治村与以德立村、以德兴村相结合,大力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和“文明户”、“五好家庭”等创建活动,把“以和为贵”、“和气生财”、“家和万事兴”之类的古训,讲到会上、挂到嘴上、记在心上,从而大大增强农村普法的效果,形成“家庭和睦、邻里团结、敬老爱幼、遵纪守法”的社会主义农村新风尚。
创新农村普法机制,强化科学性 。为了保证新农村建设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取得实效,我们注重健全完善各项工作机制,调动各种积极因素,挖掘各方资源优势,形成齐抓共管、共举共为农村普法工作的良好局面。一是着力抓好农村普法制度建设。从“四五”普法开始,我省就把农民列为重点普法对象,与省委宣传部、省委农工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切实加强农村政策法律素质教育的意见》,与省民政厅建立并实行了“村官”法律知识考试制度,明确要求把学法用法作为农村干部选拔任用、奖惩评先的重要依据。进入“五五”普法,我省进一步提出“要像扫除文盲一样扫除法盲”,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在新农村建设中加强农民普法教育的决心和信心。二是着力抓好农村普法队伍建设。在建设新农村普法教育中,全省各地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送法下乡”等活动,组织和发动各级新农村建设帮扶单位,帮助农村建立了一支支责任到人、任务明确、素质较高的农民身边的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包括:充实完善乡、村、组三级法制宣传员队伍,组织建立农村“五老”法制宣传志愿者队伍,培养一批村、组、中心户“法律明白人”,组建“新农村建设法制宣讲团”,为新农村建设留下一支不走的宣传工作队。三是着力抓好农村普法阵地建设。进一步加大村民法制学校、法制宣传栏(廊)、法律图书角(室)、十户一组“学法中心户”等农村传统普法阵地建设力度,强化对镇村、家庭法治文化活动的指导和扶持,充分发挥农村传统普法阵地的主渠道作用。依托乡镇司法所建立村级法律服务工作室,依托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建立村级法律援助工作联系点,为新农村建设提供实实在在的法律服务和保障。注重调动农业、教育、新闻等专业部门参与农村普法的积极性,努力构建立体化、全覆盖的农村普法网络,如指导和支持省电台开播农村法制栏目《天天说法》,深受农民群众欢迎。注重发挥现代网络传媒手段时效性强、覆盖面广等优势,一方面办好江西普法网,一方面鼓励各地积极开办农村普法网站(网页),不断扩大农村普法的渗透力和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