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据重庆日报报道 重庆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监察局、市人事局日前联合发出通知,严禁和严肃处理党政机关领导干部未经批准擅自驾驶公车。
《通知》重申相关规定,要求狠刹领导干部未经批准擅自驾驶公车的歪风。
《通知》强调,要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对领导干部未经批准擅自驾驶公车的,按照组织程序一律先予免职,再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查处;对党政机关一般干部擅自驾驶公车的,除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外,当年年终考核评定为不称职,当年不得晋升职务;对违规审批领导干部驾驶公车的,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严肃追究单位、部门主要领导干部和主管车辆负责人的相关责任;对严重违法行为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作者:商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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