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大连7月14日电(记者李亚杰)2003年以来,河南省纪检监察机关始终保持查办案件强劲势头,确保土地执法监察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截至2007年6月,全省共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6883起,党纪政纪处分1003人,其中厅局级干部6人,县处级干部55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335人;纠正整改到位资金6.7亿元,挽回经济损失4.31亿元。
河南省纪委、监察厅有关负责人14日于此间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表示,近年来,河南省按照中央纪委监察部统一部署,从落实科学发展观、关注保障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的高度,以查办违法违规案件为切入点和突破口,始终保持查办案件的强劲势头,积极推动土地市场治理整顿、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征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补偿费管理使用情况等专项执法监察工作深入开展。
为了强化查案意识,增强查案工作的主动性和责任感,河南省明确提出把查案作为衡量土地执法监察工作取得成效的一个重要标志。比如,在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专项行动工作中,要求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履行职责,坚决查处非法批地、未批先用、批少用多、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等方面的案件,尤其要查处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违反国家产业政策、侵犯农民合法权益的案件,有力地促进了专项行动的顺利开展。
同时,采取多项措施,全面拓宽土地违法违规案源渠道。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层层公布举报电话,设立了举报信箱,欢迎群众监督,方便群众举报。并且主动出击,挖掘案件线索。通过查资料、核账目、看现场等形式,对各类违法违规用地进行全面清理排查,从中发现案件线索。
另外,积极协调,整合线索来源。在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专项行动中,河南省监察厅协调省国土资源厅筛选案件线索84起,并决定直查快办,分别给予党纪处分57人,政纪处分40人。为防止可能出现的瞒案不报、压案不交等现象的发生,还要求各级国土资源部门对发现的案件线索必须及时向纪检监察机关移交。对不按时移交或瞒案不报的,一经发现,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有效增强了有关部门及时发现和移交案源的意识。
这位负责人表示:“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的实践告诉我们,查处案件是纪检监察机关的基本职能,也是执法监察的重要手段,只有始终保持查办案件的强劲势头,才能确保执法监察工作不断取得新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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