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公安部、国家发改委、建设部、国家民委等四部委到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少数民族村寨开展消防工作调研。
今年3月,贵州省黔东南州12位全国人大代表联名在全国人大十届五次会议上提出“关于再次呼吁国家高度重视西部少数民族地区农村以木质结构建筑为主村寨的农村防火问题的建议”,引起了有关部委的高度重视,公安部、国家发改委等四部委遂决定组成联合调研组深入贵州黔东南州进行调研。
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多以木质房屋为主,由于居住密集、无防火分隔;木质房屋耐火等级低;靠山而居、缺少水源;用火方式落后;人畜混居,牲畜草料和粮食等易燃物随意堆放;电源线路老化;小孩、老人、弱智者用火不慎;消防基础设施不足,初期火灾不能得到迅速及时有效的扑救等原因,极易发生火灾。1999年2月27日晚,“侗族大歌”之乡———从江县高增乡小黄村因用火不慎引发特大火灾,烧毁房屋172间142户,867人无家可归,直接经济损失96万多元,在此次火灾中,一座有着数百年历史的鼓楼被烧毁;2005年7月17日,被誉为“苗族环保第一村”的锦屏县河口乡文斗村使用电器不当引发重大火灾,受灾47户273人,烧毁房屋192间,部分被国内外专家学者称为最完整、最系统、最集中的清代林业契约文书被烧毁。
通过此次考察,调研组认为,该州少数民族村寨火灾危险性大,危害严重,消防设施严重缺乏,消防经费投入缺口巨大。火灾形势非常严峻,抓好农村消防工作责任重大,任务艰巨。从根本上解决黔东南少数民族地区村寨消防安全问题已成为迫在眉睫、刻不容缓的重大问题,必须引起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
针对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民族村寨存在的问题和困难,调研组表示将在办理人大建议的过程中,向有关部门汇报和反映该问题,并将采取其他形式积极呼吁解决,争取国家对少数民族地区文化遗产保护和村寨整治工作建立专项资金予以支持。(刘永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