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驻济高校大学生在网吧丢失MP4后,将网吧监控里拿走MP4的女生截图做成“通缉令”在校园内张贴,失主的财产权和该女生的名誉权发生“撞车”,在校园内引起争议。
本报7月15日热线消息 为了找回在网吧丢失的MP4,7月11日,济南某高校学生小徐根据网吧的监控录像,把录像中拿走他MP4的女生的图像截图打印后,在校园里四处张贴。
此举在校园里引发了不小的争议。律师认为,小徐的行为可能会侵犯到该女生的名誉权。
12日下午,记者在小徐所在高校校园里看到,一则名为《警示》的打印纸贴在了开水房门口的电线杆上,《警示》上说:“今天以前如果你不归还我的东西,我就会把你的图片贴到你公寓门前,甚至包括基本信息。”“自己珍视自己”,末尾还留了一个手机号码。
记者当即拨打了这个号码,电话中,张贴《警示》的小徐说,10日,他在校园附近的某网吧上网,中途去了趟卫生间,回来后发现放在桌上的MP4不见了。通过该网吧的监控录像,他发现一个学生模样的女生曾到过他的座位上,并把他的MP4拿走了。他怀疑该女生与他同校,11日,他把录像中该女生的图像截图打印后,配以文字贴在了校园的公告栏和电线杆上。也许是为了不给对方造成太大的影响,12日,小徐把该女生的照片删去后,重新打印以《警示》为名张贴。
小徐说,他这样做的目的是想给这位女生施加压力,促使她尽快把MP4还给自己。而打印纸在校园里张贴后屡屡被撕得无影无踪,使他更加相信该女生也是该高校的学生。
在校园里张贴“通缉令”寻找失物的做法,在该校同学们中间引发了不小的争议。赞同者说,拿别人的东西本来就不对,初次张贴的打印纸中只是用了“不检点行为”等模糊字眼,女生的照片也很不清楚,应该不会对她有太大影响,而该女生看到后可能还会对自己的行为有所悔过。然而,许多同学也发出了反对的声音,他们认为,丢失一个MP4不是什么大事,这种做法太偏激了,如果被这位女生的同学和老师看到,她今后还怎么在学校里学习呢?
由此,小徐的财产权和该女生的名誉权发生了“撞车”。对此,律师认为,小徐的行为可能会侵犯到该女生的名誉权,“不检点行为”等模糊字眼的运用恰恰会让观者产生误会。既然掌握有录像证据,小徐可以用报案的方式追讨回自己的物品。
(来源:大众网-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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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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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方:是的,这种做法太偏激了,还是应该留一个改错的机会给她。而且既然掌握有录像证据,应报案讨回,而不是动“私刑”讨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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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方:不是,盗窃本来就是可耻的事情,既然她能做得出来,“通缉令”对她来说也就没什么了,也可以给那些有贼心的人一个警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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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梅智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