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7月14日电 国民党2008参选人马英九昨天与媒体茶叙时重申现阶段“遵宪、行宪、不修宪”的立场,强调是否恢复“行政院长”同意权、“立委”席次维持两百二十五席等议题涉及“修宪”层次,将在“执政”两年后成立“宪法评估小组”再行讨论。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国民党2008参选人马英九昨发表“民主再造工程─台湾民主第二阶段改革宣言”,强调“转型有了,正义仍未实现”,如何实践民主真正价值,才是未来努力的重点。
马英九对照过去解严二十年的演变,界定这是第一阶段民主,2008年则是民主第二阶段改革的开始,推动台湾朝向民主深化迈进。他强调,解严绝非一人一党的功劳,而是时代潮流的演进。
谈到“修宪”主张,马澄清说,他一贯主张就是“宪法不能轻易修改”,此一立场从未改变。
马表示,依现行体制,“修宪”必须由“立法院”发起,未来“宪法”评估小组也必须在“立院”体系下运作,成员除“立委”外,也可以广邀学者参与。
另外,陈水扁昨天出席解严二十周年影像展时指出,当初国民党占“立院”多数,还要特别“修宪”增加“连战条款”,取消“行政院长”同意权,还不是为了统治方便,那为什么今是昨非?马英九应该先对过去的错误向人民道歉。陈水扁并在当年“陈立委”静坐抗议军人“组阁”的照片前,呼吁马英九看看这些旧照片,想想这些历史照片的意义。
对此,连战通过办公室主任丁远超痛批陈水扁“混淆视听、颠倒是非”。丁远超指出,连战曾经在1993年与1996年、前后两度经“立院”资格审查,及长达三天的“朝野立委”质询,通过“立院”同意权投票才出任“行政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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