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为取回因违反交通法被交警暂扣的摩托车,夫妇两人唱“双簧”,称车内巨款失窃,他们一口咬定民警所为。近日,因谎报案情、影响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办案,陆某被处以行政拘留7天并处罚款200元;徐某被处以行政拘留10天并处罚款200元。
“民警扣了我的摩托车,我放在车子后备箱里的2万元钱不见了,是民警拿的。”2006年7月31日20时许,嘉定公安分局马陆派出所接到了群众陆某、徐某夫妇的举报。
在派出所内,当事夫妇中的妻子徐某面对督察队员表示:当日16:40,其夫驾驶轻便摩托车,途经马陆镇嘉新公路、横仓公路路口时被执勤的交通民警拦下,由于该车辆已超期三个月未年检而被暂扣。事后他想起车子后备箱内有2万元现钞,于是她赶去交警中队队部停车场,此时,她发现巨款不见了,她的丈夫陆某赶到现场后,立即拨打了“110”报警。
在取证过程中,陆、徐夫妇俩的表情和言语均有诸多可疑之处。围绕着“到底有没有2万元钱”的问题,督察队员立即对夫妇俩进行了分别询问。这一下,马脚立刻显露无疑,两人对2万元的来源讲述各不一致。最后,徐某、陆某两人终于交代了为逃避处罚、想要回被扣的轻便摩托车而谎报2万元被窃案情的违法事实。作者:郭骥 汤凌 李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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